帮忙给“正规公司”做房产代持,只需要借用自己的名字做贷款,两年就能拿6万元。回报没有高得让人怀疑,也不是个体力活,见朋友也在做这“生意”,赵阿宇(化名)认为,这是一份能提高生活质量的“简单工作”。 然而,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在公司断供数月后,赵阿宇后知后觉地发现,欠银行的近百万贷款,要自己来背了…… “房屋代持” 5月22日,银行又打来了电话,赵阿宇看了一眼,是来催还款的。 铃声没停,他点开了与“星河置业刘总”的微信聊天页面,对话却终止于多日前。对于“什么时候能还清拖欠月供”的质问,对方始终没有回应。 时间回溯到2022年8月,赵阿宇经朋友介绍,了解到九江星河置业有限公司正在找人做“房产代持”(即“借名买房”)。 “只借用一下你的名字。” “贷款不用你还,一共两年,每年还给你3万元代持费。” “好多人都在做,我们这是大公司,总公司在深圳。” 按照该公司的说法,赵阿宇只需要在房产代持合同里签上自己的名字,其间配合公司去银行申请房贷,其他的什么都不用管,两年内躺赚6万元。 虽心有疑窦,但看见身边朋友也在做房产代持,赵阿宇还是一头扎了进去。 起初,赵阿宇银行流水并不达标。 “公司给我整了套假流水,让我拿着一沓材料去银行申请贷款。”2022年9月9日,公司再次带着赵阿宇到九江某银行长江支行,这次他们顺利申请到了56万元房贷。“过程不超过20分钟。” 据赵阿宇介绍,房贷钱款一发下来,就立刻转给了前房主。后来赵阿宇才得知,钱只在前房主那转了个手,最终还是落入了公司的口袋。而前房主的实际身份,也是房产代持人。 房子过户到了赵阿宇名下,赵阿宇却感觉不到一丝的真实。他与一般购房人不同,在认为自己被骗之前,从来没去看过名下的这套房产。“当初想的是挂个名而已,房子是新是旧?房东是谁?银行贷款多少年?这些都跟我没关系。”赵阿宇说道。 一切似乎十分“省心”。公司每月准时还月供,并按约定陆续给了赵阿宇几笔代持费。 变故发生在2023年3月,公司以房子需要装修才能卖高价为名,通知赵阿宇再向银行借一笔装修贷。赵阿宇虽不情愿,但最终还是配合公司陆续申请了15万元装修贷和8.8万元信用贷。 “贷款下来没两个月,他们就开始断供。”在公司连续断供3个月后,赵阿宇反应过来,他应该被“骗”了。 负债百万 星河置业有3个关键人物——刘一港、刘二君和吴三达(以上3人均为化名)。其中刘一港是星河置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吴三达则是公司经理,名下有一家名为“濂溪区腾达装修营业部”的小微企业,他们3人分工负责对接代持人的贷款事宜。 断供的前几个月,赵阿宇备受煎熬。担心被银行起诉,赵阿宇只能自己一边偿还贷款,一边焦灼地联系刘一港等人,得到的回复是公司经营不善,资金链有问题等托词。 79.8万元贷款,每月需偿还7500余元,这对于赵阿宇来说,实在无力应付。 2023年9月,赵阿宇与同样被骗的朋友来到九江市公安局八里湖分局七里湖派出所报案。在民警的协调下,刘一港补上了此前欠下的月供,同时向赵阿宇等人写下欠条,约定每季度都会给他们打一笔月供,并承诺会解决掉他们名下的房产。 然而没过多久,3人就“人间蒸发”了。从此,赵阿宇便走上了“脱债”之路。 赵阿宇从民警那得知,此前已有人前来派出所报案。通过联系,赵阿宇找到了部分受骗者。一位来自湖北的受骗者表示,刘一港起初是以有工地项目做来骗取他的信任,之后又说公司急需资金,让他帮忙代持房产,并给他一定的代持费,最终他被骗贷150万余元。据赵阿宇所了解,被星河置业所骗人员有10人以上,被套取的贷款至少800万元。 另一位受骗者王小建(化名)提供了一个细节。 “2023年4月18日,刘二君陪同我签订了购房合同。后来我才发现,这套房在我成交的前一天突然涨价将近30万元。”王小建愤怒地说:“我们后来在网上查了才知道,这就是他们为了套取更高的房贷使用的高评估手段。” 赵阿宇在发现被“骗”之后,去看过名下的那套房产。一套二手房,里面的家具杂乱地堆积到一处,墙壁上的电线裸露。“他们让我去申请装修贷,却根本就没用在装修上,这难道不构成诈骗吗?” 2024年5月22日,记者来到星河置业公司办公地点,发现公司早已人去楼空,此后又拨打刘一港等人联系方式,均无法拨通。记者搜索刘一港联系电话发现,包括“九江星河置业有限公司”在内的5家企业均共同使用该号码,其余4家企业成立日期均为2023年8月1日。对此,赵阿宇怀疑以上企业均是刘一港为了做贷款流水而设立的空壳公司。同时,记者还搜索了“濂溪区腾达装修营业部”,发现其地址正是赵阿宇名下房产地址,注册时间是2022年4月25日。 谨防陷阱 “这就是典型的背债人。而这类公司的所作所为就是在骗贷。”6月3日,南昌中晨地产咨询有限公司商业地产部总监罗剑向记者介绍,不法中介一般会选择急需用钱、低收入且征信良好的群体做背债人。比如一些学生因涉世未深,往往会成为中介的“狩猎目标”。 罗剑表示,背债一般有两种类型。一类是同赵阿宇碰到的一般,中介将房产或车辆过户给背债人,通过包装背债人的身份,让其流水达标后,指使他们以购房、购车等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 另一类则是帮企业“背坏账”。中介为背债人包装出一家公司,再通过股权转让、抵押等方式,将企业的不良资产转移给背债人公司,企业实现“金蝉脱壳”,背债人则背负上债务或不良资产。 “对于首套房,银行所给予的贷款杠杆比二套房要高出许多。因此,首套房购房资格与贷款资格的价值是代持费用无法比拟的。”北京市中伦文德(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琼表示,赵阿宇等人参与的房产代持行为除了存在民事风险以外,甚至可能涉嫌犯罪。针对民事风险,赵阿宇等代持人可以主张其与借名人之间的“代持协议”规避相关购房政策,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或者主张房屋出卖人与借名人、中介恶意串通,损害代持人合法权益,因此“代持协议”无效。而对于刑事风险,代持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对房屋出卖人、借名人和中介的诈骗行为并不知情,以证明其并不具有参与诈骗行为的犯罪故意,以此否定共同犯罪的成立。 “应当认识到的是,在某些情形下刑事责任很难避免,因为代持人具有很高的注意义务,很难说对其中某些虚构事实的诈骗手段完全不知情。”王琼说,这类案件还应该调查发放贷款的银行是否尽到严格审查的义务,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甚至违法发放贷款的嫌疑。 5月17日,七里湖派出所回复王小建等人,因相关人员所提供材料较少,现有证据不足以支持立案,办案民警还将补充采集相关证据,再决定是否立案。 赵阿宇告诉记者,至今自己都没敢将实情告诉家里人。如今,他最希望的就是能把事情尽快解决,回归正常的生活。同时,他也希望自己的经历能警醒他人掉入背债陷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