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县检察院按照上级检察院加大洗钱犯罪惩治力度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职办理洗钱案件。2023年以来,共办理洗钱案件4件4人,涉案金额达500余万元。该院第一检察部被评为2023年江西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检察官提前介入,与县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协商研判有关案情 能动履职,确保案件质效。对洗钱上游犯罪关联案件,全面落实“一案双查”,实行逐月报送、每月调度工作模式,开展洗钱犯罪线索梳理排查工作。主动提前介入,引导公安侦查,夯实证据基础,确保案件质量,已办理有关机关移送的职务犯罪5件7人,均提前介入。 如:在办理吕某某受贿、洗钱案时,被告人吕某某为掩饰、隐瞒其受贿犯罪所得来源,向他人索要银行卡接收贿赂款,并将贿赂款取现或用于炒股,涉案金额达188.7392万元。该院深挖洗钱犯罪线索,提出的引导侦查意见完善了证据体系。 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县公安机关协商研判,提前介入8次、定期案件会商10次、制作侦查提纲8份。有效引导县公安机关围绕洗钱犯罪构成,全面开展侦查活动,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案件研判、联合督导等全方位协作机制,形成打击洗钱犯罪合力。 以宣传教育为抓手,强化源头防控。采用“线上+线下”方式,强化反洗钱及关联犯罪宣传教育。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