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新干县检察院加大检察听证力度,确保办案公正。共开展检察听证54件次,其中公开听证45件次。邀请听证员161人次,力求达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覆盖。 强化组织领导,当好检察听证的“领头羊”。该院领导带头主持的听证工作机制,落实上级院公开听证工作部署。认真贯彻“应听尽听”要求,努力实现“四大检察”业务听证全覆盖和听证工作规范化。2024年以来,该院院领导带头主持听证41次,占听证案件数的75.93%。
公开听证 如:在办理裴某申请监督撤案中,该院副检察长肖咏梅主动包案,开展听证。经审查发现裴某被诈骗案,因县侦查机关久立未破,导致其无法及时通过民事诉讼维权,遂申请撤销其被诈骗案的刑事案件。听证会上,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意见,监督县侦查机关及时撤案。事后,裴某向该院赠送了“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强化听证队伍,做好检察听证的“守门员”。该院深入贯彻《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搭建起高标准的听证员库。聘请法律型专家、专门性专家、社会型专家等36名各行各业的精英骨干组成。听证会根据案件类型邀请不同专业的听证员参与评议,提高检察监督精准度,确保检察办案质量效果。 如:在办理刘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听证会邀请县税务局有关人员参与听证,从专业的角度为案件处理解答相关税务问题。使犯罪嫌疑人深刻认识到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 该院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浦东经验”,化解矛盾纠纷。对于部分危险驾驶、交通肇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险性小且认罪认罚案件,通过公开听证评议,以法律为准绳,对案件办理全流程释法说理,产生了很好的法治效果。 如:在办理周某某涉嫌失火案中,承办检察官考虑到周某某年纪较大、身体不好等原因。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侦查人员、乡镇有关负责人“上门听证”,村干部、村民代表等20余人参与旁听。听证会上,检察官介绍了周某某涉嫌失火案的基本情况,同时对村民进行释法说理。 听证人员则围绕听证问题发表了听证意见,同意对周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意见。火灾受害的村民代表也对周某某失火行为表示谅解,并建议检察机关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决定。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