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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之力 筑发展之基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发布时间:2024-06-17 来源: 陕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

  

  “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硬道理,走好高质量发展之路,离不开法治的引领和护航,特别是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方面,应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杨政国表示,陕西面对稳增长和高质量发展的双重任务,必须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激发释放法治之力,以高水平法治融入和参与高质量发展。

  “以前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出现的很多法律问题也不知道该如何解决,‘法企佳’法治助企工作驿站成立后,在‘家门口’就能消除法律疑问。这极大地解决了企业的后顾之忧,也让企业经营发展更有底气!”5月20日,说起前不久办公楼下“法企佳”法治助企工作驿站挂牌、法官入驻的事情时,西安华协医药公司法务负责人何建军赞不绝口。

  近日,陕西省司法厅研究出台《陕西省司法行政机关助力深化高质量项目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提出21条具体措施,充分发挥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监督、公共法律服务等职能作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为高质量发展赋予强劲动能。

  以法治固根本

  加快立法供给

  “构建与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相适应的法治体系,是在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下实现创新型国家和科技强国建设目标的必然要求。”杨政国说。

  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法治是促进和保障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在激发创新活力、完善科技体制机制、保护创新成果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将围绕科技创新、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等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加快推进陕西省数字经济发展促进条例、陕西省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等立法进程,不断完善支持创新、鼓励创新、保护创新的政策法规体系,以良法服务创新、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为了探索建立立法快速响应机制,有效回应市场主体制度诉求,省司法厅认真落实《关于提高行政立法质量的意见》,加强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研究反馈工作,丰富和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突出“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排查清理,积极研究破除阻碍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消除各类违反公平竞争规则、有损企业合法权益、妨碍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的政策壁垒,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

  以法治稳预期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省司法厅率先突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贯彻落实《陕西省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若干措施》,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六大工程”,综合运用法治政府建设巡视巡察、述法点评、法治督察、示范创建、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方法,努力打造法治政府建设新示范。围绕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全面落实《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深入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建立完善司法行政机关与检察院、法院协调联动制度机制,逐步建成省市县乡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为更好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省司法厅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持续在全省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督察,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精准打击涉企犯罪,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权益,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以执法监管“温度”提升营商环境“热度”。

  前不久,西安市新城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区教育局、区文旅体局、公安新城分局等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检查,新城区司法局对此次专项活动进行“伴随式”监督。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全程运用执法记录仪,整个过程做到了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同时,积极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主动讲解“双减”政策内容,针对存在的违规开设课程等问题进行风险提示。

  雁塔区司法局为加强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行为的监督,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点评查涉民营企业案卷,通过考评立案调查、责令改正、告知听证、审查决定、送达归档等环节,规范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同时,为做实涉企矛盾纠纷化解,省司法厅探索规范商事调解工作,支持鼓励民营企业优先选择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便捷高效化解纠纷;加强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健全府院联动工作机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同调处机制,推动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实质性化解。

  以法治利长远

  做优精细化法治服务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必须立足“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定位,统筹推进律师、仲裁、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法治领域改革,引导法律服务精准对接科技创新需求,着力构建全生命周期的“产业链+法律服务”新格局。

  省司法厅为优化提升涉外法治服务水平,积极引进调解、仲裁、公证、律师等涉外法律服务机构,打造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新高地。完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构与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发挥陕西“一带一路”律师学院、“丝绸之路”国际律师学院作用,建好用好国家级涉外法治研究培育基地和国家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

  “法治人才是优化和保障法治营商环境的‘软实力’,更是保证陕西涉外法律服务水准的‘底气’。以高质量的涉外法律服务助推涉外法治建设,涉外律师肩负着重要使命。加强涉外律师人才队伍建设,对于助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具有重要的意义。”陕西省律师协会会长韩永安说。

  为持续做好重点领域法治保障,省司法厅落实《关于为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提供法治保障的意见》,完善律师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陕院士、重大项目提供“一对一”法律服务的制度机制,搭建科技创新与法律服务桥梁纽带,推动司法行政机关、科研院所和法律服务机构与秦创原各类企业深度融合;深入开展“万所联万会”“百所进百企”和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等活动,“量身定做”支持民营企业探索未知、创造未有的政策措施,以“法企联动”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自2021年启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总窗口建设以来,西咸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由750家增至4970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由145家增至2618家。在新区本级成立秦创原法治保障中心,整合19个公、检、法、司等资源要素,打造法律全要素资源集合地,建立“法治驿站”和“集中问诊台”,为秦创原企业提供“一站式、全流程、全方位”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法治驿站’不仅帮助我们企业排查出了很多法律风险隐患,还针对行业特点、企业发展提出了针对性的法律意见,为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陕西同力重工法务负责人王红涛对“一站式”法律服务连连称赞。

  与此同时,为整合用活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省司法厅支持和引导各类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入驻当地政务大厅,依托“三台融合”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线上线下联动,放宽律师资源匮乏县域律所设立条件,推动“涉外公证+领事认证”联办模式,健全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建成覆盖城乡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促进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市场拓展、向乡村辐射、向群众身边延伸。(记者 马文青)


原文链接:http://www.sxzf.gov.cn/html/15/1421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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