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惠州市“奋力打造广东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的总体定位和“坚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战略部署,今年以来,惠州市司法局强化运用法治方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大力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持续增强法治供给,不断提升法治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参与率、贡献度,以法治保障的“硬功夫”助力法治化营商“软环境”晋位升级。
惠州市举办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聘任仪式暨宪法宣誓活动。
聚焦纾难解困,建设营商环境法治服务监督中心。市委依法治市办联合市委政法委,统筹整合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资源和力量,加强对全市行政执法和司法活动中损害营商环境、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类案事件的监督、查办和问责,并对行政执法和司法活动对营商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研判和提出意见建议。今年以来,通过市综治中心接待窗口接访、投诉微信小程序、惠州市网上信访投诉平台、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专项座谈会等渠道,主动摸排、收集和接收问题线索185件,依法受理33件,解决了一批涉及交通运输、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股权变更登记、合同诈骗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或司法工作问题。此外,市司法局建立行政执法人民群众监督评价机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经营者、新闻从业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及机关干部等48名同志为惠州市第一届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进一步畅通执法监督渠道,推动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进行。
市督导组到博罗开展依法行政暨行政执法不规范专项整治实地督察。
聚焦问题督查,加强执法问题专项整治。惠州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不规范专项整治和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围绕违法实施罚款、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违反包容审慎原则等六方面问题,开展数轮专项执法监督行动,撬动各行政执法部门落实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的主体责任。一方面,深入一线开展督察,对机场、高铁站、执勤卡点、违章处理大厅超限检测站点等场所的执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突击检查”,与执法人员深入交流、倾听群众心声,了解基层执法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另一方面,重点督察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涉企“综合查一次”、非现场监管、执法“观察期”和信用监管等包容审慎监管实施情况。去年以来,针对各类行政执法问题,开展实地督导工作7次18家单位、书面审查28家单位,询谈约见73人,转办问题线索13批次,办理投诉举报281件,切实解决企业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涉执法问题。
聚焦监督质效,增进市场主体获得感。惠州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轻微不罚”“首违不罚”“无错不罚”及从轻、减轻处罚制度。市司法局牵头制定出台《惠州市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试行)》,指导各级执法单位在执法“观察期”内对企业优先采取教育提醒、劝导示范、警示告诫、行政提示、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谨慎使用行政处罚,引导违法企业主动纠正违法行为、自觉守法,推动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生态环境等22个领域的市直执法部门推行实施相应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努力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干扰最小化。牵头建立健全涉企“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对涉及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多个执法主体的相关行政检查事项进行“一件事”集成,在同一时间对同一监管对象进行联合执法检查,防止监管缺位,避免重复检查。按“先易后难、先急后缓”“成熟一批、确定一批”的原则,发布《惠州市涉企“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任务清单(第一批)》,对食品生产企业、娱乐服务企业等市场主体的联合检查事项进行汇总,推动相关执法部门协同发力、联动推进涉企监管执法规范化、柔性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进企业法治获得感。
聚焦规范引领,严格做好法制审核。今年以来,市司法局充分做好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加强对各县(区)、市直各部门的监督指导,引导和督促有关单位在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市场主体和相关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防止不当干预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全年完成市政府交办或部门提请审查(征求意见)的各类法律事务94件,对113份文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或回复意见。对送审文件存在没有上位法依据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建议起草部门予以删除或修改;对涉及市场主体活动的政策性文件,要求制定单位开展公平竞争审查,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从源头改善企业良性发展的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