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学术探索 > 教育部确立每年5月为全国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

教育部确立每年5月为全国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

发布时间:2024-06-17 来源: 宁夏政法网 作者:佚名

  5月8日,首个全国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暨全国学生心理健康大讲堂启动仪式在京举办。教育部决定自2024年起,将5月确定为“全国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提升师生、家长心理健康知识水平和素养。全国学生心理健康大讲堂将聚焦学生心理健康重大问题,精选主讲教师开展专题讲座。

  教育部副部长、总督学王嘉毅指出,教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作为推进教育强国建设、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一项重大任务,通过全面贯彻科学教育理念、提升教师心理健康水平、引导家长呵护孩子心理健康、精心组织首个宣传教育月活动等,推动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举办宣传教育月和大讲堂,对于推动全社会更加重视学生心理健康、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原文链接:http://www.nxzfw.gov.cn/zfxt/fxyj/202406/t20240606_88114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