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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印发指南 整合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发布时间:2024-06-18 来源: 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国家医保局近日印发《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将各地原有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整合为30项,同时将“分娩镇痛”“导乐分娩”“亲情陪产”等项目单独立项,以满足生育服务多元化需求。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是医疗机构收取手术费、治疗费、诊疗费等医疗服务费用的计价单元。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过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由各省份价格部门牵头制定,数量、名称、项目内涵、计价单位及耗材收费等差异较大。随着医疗技术发展,过去的立项方式无法很好适应新技术的收费需求,有必要进一步突出服务导向,将资源消耗、技术难度等基本相当的项目归为一类。

  立项指南原则上按照孕产流程进行分段立项,即根据妊娠期、产前、生产、产后等各环节的具体检查治疗或操作分别设立项目,不再与具体技术细节挂钩。鼓励积极开展镇痛分娩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向孕产妇提供专业化的陪伴分娩和导乐分娩服务。同时,立项指南统一计价单位,将“胎心监测”“羊膜腔穿刺”等可能涉及多胎的项目,一律明确为“胎/次”,引导地方医保部门关注产科医务人员劳务价值。

  国家医保局已全面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有升有降开展调价,其中检查检验类项目价格水平持续下降。这位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快推进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编制印发进度,陆续出台护理类等类别立项指南,尽快形成覆盖大部分学科的立项指南。(记者孙秀艳)

  《 人民日报 》( 2024年06月17日 02 版)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shizhengzhaibao/202406/t20240617_223443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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