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针对该问题由点及面开展了自查自纠,并将发现问题与该案本身暴露的问题结合起来进行全盘剖析,从加强单位内部管理、细化检查验收标准、制定常态化督导机制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了制度机制……”近日,面对前来回访的昆明市晋宁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区林业和草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不久前,晋宁区纪委监委接到云南省纪委监委移交的反映晋宁区晋城街道关岭村大陷塘村村民小组长余某虚报冒领核桃种植补贴相关问题线索后,迅速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进行初步核查。
经核实发现,在大陷塘村民小组核桃种植面积申报过程中,余某在明知工作人员没有逐块、逐户、逐村(组)现地实测丈量核桃种植面积、数据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下仍然签字上报;区林业和草原局在检查验收时把关不严、年度核查时流于形式,未发现部分村民的补贴面积与实际种植面积不符,导致村民多领取16.67亩核桃种植补贴款4.67万元。最终,余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区林业和草原局相关责任人分别被给予谈话提醒、诫勉谈话,并全额追缴相关资金。
“为防止主责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整改工作‘雨过地皮湿’,我们还督促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和‘回头看’,确保问题立行立改、真改实改。”晋宁区纪委监委领衔负责该案的委员表示,案件查办结束后,区纪委监委注重发挥监督职能,一方面督促主责单位党委(党组)履行好主体责任,另一方面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并重,认真分析查找问题背后的体制机制弊端,着力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
这是晋宁区纪委监委坚持“查改治”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推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同向发力、同题共答、同频共振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晋宁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对案件查办过程中发现的制度漏洞和廉洁风险点,通过研判案发单位政治生态、召开案情通报会、制发纪检监察建议、开展跟踪问效等方式及时问诊施策、靶向治疗,防止问题整改打折扣、走过场、搞形式,注重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结合起来,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施治,实现查办一起案件、解决一类问题、堵塞一批漏洞、治理一个领域。今年1至5月,制发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7份。
“案件查办不能单纯有案查案,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难以从根本上拔除病根。”晋宁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以一体推进“三不腐”的理念做深做实案件查办工作,释放案件查办治本效能,让老问题逐渐减少,让新问题难以蔓延。(胡凤梅 刘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