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河北省政法系统政治督察工作办法(试行)》和省委政法委关于对省直政法单位和13个重点县政法系统开展政治督察工作的安排部署,全省政法系统2024年度政治督察第三组将对省公安厅党委开展政治督察,时间为2024年6月18日至7月7日。根据政治督察工作职责和有关要求,全省政法系统2024年度政治督察第三组主要受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被督察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下事项的举报:(1)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和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不力;(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3)肃清周永康、周本顺、张越等人流毒影响和孙力军政治团伙恶劣影响不够全面彻底;(4)违反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搞“圈子”文化“码头”文化;(5)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不力,干部队伍管理“宽松软”问题;(6)选人用人导向不鲜明,带病提拔、违规提拔问题;(7)需要督察的其他事项。其他非督察范围内的个人诉求,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认真处理。督察期间,设电子邮箱:zzdcdsdcz2024@163.com,受理情况反映。
全省政法系统2024年度政治督察第三组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