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凌海市人民法院向一起离婚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单,据悉,这是在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后,凌海市法院发出的首份提示单。
原告李某起诉要求与被告王某解除婚姻关系,凌海市法院立案庭法官在调解时发现,双方因为对孩子的抚养问题爆发激烈的争吵,李某哭喊着扬言,王某对不起她,等离婚后就带着孩子远走他乡,让王某一辈子见不到自己的亲生骨肉。
见此情景,为督促双方当好合格家长,避免因离婚纠纷对孩子产生不利影响,承办法官依据《意见》,向他们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单,提醒双方,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会因离婚而消除。
“婚姻需要经营,感情可以修复,双方应当珍惜彼此的多年情谊,如感情无法修复,也不应当将矛盾和情绪转移给子女。父母都应当肩负起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定义务,把关注子女的教育与成长放在首位,携手给未成年子女创造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和给予最温暖的爱。”为引导双方理性看待问题,承办法官又联合凌海市法院心理咨询师开展调解疏导,最终原、被告解开心结,双方表示为了孩子,和平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