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评估检测,于洪区某村渗坑附近的农田土壤已得到有效治理,现已符合农田种植要求。”日前,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收到了一份评估检测报告,报告显示于洪区某村的土壤污染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
不久前,于洪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接到于洪区某村“零纠纷”网格员举报,称该村土地被污染,不但影响开春的农作物耕种,还对村民健康存在威胁。通过与生态环境部门核实,证实举报属实,遂立即予以立案查办。经查,某金属制品加工厂为降低成本,私自将酸性废水倒入与农田接壤的渗坑。实地勘查中发现,该涉案公司地处多家粮库之间,渗坑位置接壤高标准农田,长期偷排酸液造成现场酸液刺鼻气味蔓延,周边农田有害重金属超标,严重损害当地水稻种植。
为尽快解决环境污染问题,避免影响春耕和粮食安全,于洪区检察院充分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责令该金属制品加工厂马上开展恢复治理工作。今年3月中旬,该企业先后投入30余万元完成了废酸液、酸性残渣清运和土壤恢复工作。经第三方评估机构鉴定,土壤恢复效果良好,重新达到了高标准农田的种植要求。
“真要谢谢咱们的检察官,不然可就真耽误种地了!要是没人管管,还会影响大家的健康。”回访时,一位村民高兴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