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不足5平方米的简易房内,当检察官再次看到被救助人胡某(化名)时,胡某的脸上不再是绝望,而是眼含光芒,她语气略显轻快,让人轻易便感受到她对生活重新燃起的希望和对检察官道不尽的感激。
时间退回到2023年4月8日的清晨,在沈阳市苏家屯区一户农家院内,患有精神疾病的被告人徐某在发病期间,持凶器连续击打父亲头部,将父亲杀害。徐某的母亲胡某亲眼目睹了这一惨剧,心理防线当即崩溃。
命案发生后,沈阳市人民检察院、苏家屯区人民检察院联动开展实地走访、调查核实,确认胡某的情况完全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遂在胡某提出申请后,快速履行审批流程,第一时间将司法救助金送至胡某手中。
案件虽然办结,但检察官在回访过程中了解到,胡某现已年近七旬,长期生病体弱的她并无一技之长,虽然依靠司法救助金暂时解决了燃眉之急,但其晚年生活仍然缺乏保障,笼罩在胡某头上的“阴云”依旧未能全部驱散。如何将司法救助“后半篇文章”做好,让胡某老有所依,这让检察官陷入了沉思。
为做实做优“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真正激发“检护民生”最大效能,苏家屯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十一号检察建议”,深化协同救助,跨越地域限制,向胡某户籍所在地——瓦房店市民政局发出了《司法救助案件情况函》和《司法救助决定书》。经过多次沟通协调,瓦房店市民政局为胡某办理了最低生活保障,帮助胡某真正走出了生活困境。
4月的沈阳,草木蔓发,春色动人。在苏家屯区检察院检察长韩国钰的安排下,第五检察部干警前往胡某家中,开展第二次上门回访。
“感谢检察官一直记挂着我,现在每个月我能领到低保金,再也不用为生计发愁了。”看到检察官们,胡某表现得十分激动,握着检察官的手,表达着内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