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0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贵州省铜仁市人大常委会原副厅长级干部陈代文受贿一案。
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1年至2023年,被告人陈代文利用担任思南县副县长,原县级铜仁市委副书记、市长,碧江区委书记,铜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招商引资、职务提拔、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74万余元,其中763万余元未实际取得。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陈代文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陈代文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陈代文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本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