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在西安联合签订《关于建立知识产权检察协同保护联盟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并同时启动了运行仪式。
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和西安分别是国家确定的同时具备科技创新中心和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功能(简称“双中心”)的地区。为了积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主动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国家“双中心”城市高质量建设,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西安五市检察机关决定建立知识产权检察协同保护联盟,旨在完善跨区域协同办案、加强各地成员之间的工作合作与业务交流,为创新驱动发展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科创企业发展创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新质生产力跃升,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框架协议》规定了在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中的合作目的、合作框架、合作事项、合作机制等。突出以知识产权“四大检察”的综合履职、一体履职、能动履职为主轴,以跨区域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为目标,以“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积极稳妥、务求实效,健全机制、规范运作”为原则,通过完善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深化拓展联合工作机制,为协同推进知识产权检察专门化建设搭建更加广阔的平台。进一步在知识产权检察案件协查、线索移送、调查取证、联合治理、交流培训、信息共享、普法宣传以及涉外司法服务方面加强检察协作,共克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中的难点堵点,解决跨区域知识产权检察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管辖争议、证据交换、委托取证、专业辅助审查、全链条打击等各类问题。定期通报工作经验和问题,研究最新趋势和司法标准,借助检校合作基地、实务研讨会、疑难案件论证会等形式,共同提高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能力和科技创新司法保护水平,为创新护航,为发展赋能。
为了高质效推动工作,联盟成立运行后, 五市检察机关迅即以“加强知识产权检察协同保护 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主题召开了首次座谈会。会上,五市检察机关面对面就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经验进行交流,并听取了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专家学者、企业代表就如何保护“专精特新”企业、如何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供给体系建设的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