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4日17时55分,陈某某驾驶小车在岳阳市岳阳楼区八字门路段发生撞电动车的交通事故,造成电动车驾驶员周某某受伤,交警认定陈某某负主要责任,周某某负次要责任。 中国人寿财险岳阳市中心支公司承保并受理案件。2024年3月4日,伤者周某某办理出院后向国寿财险岳阳中支公司索赔,因住院病历资料不齐,该公司工作人员第一时间通知伤者补充资料,但周某某拒不配合,期间多次以向金融监管局投诉的方式催促保险公司尽快理赔,经国寿财险岳阳中支与周某多次沟通后,于4月15日支付周某72000元赔款。 案件结案后,经保险公司内部稽核发现案件资料存疑,影像资料显示L2椎体骨折、右拇指骨折存在陈旧性骨折的可能性,应当不属于本次交通事故造成。国寿财险岳阳中支立即向岳阳楼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于2024年5月31日立案,经侦大队高度重视,积极快速核查,6月3日,经侦大队传唤伤者周某某及其儿子,经调查证实该事故为周某某儿子伪造病例资料并对周某某儿子进行了刑拘,成功挽回损失55000元。 6月17日,国寿财险岳阳市中心支公司代表将一面印有“廉洁奉公、破案神速,排忧解难、爱心为企”的锦旗送到办案民警手中,感谢楼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并表示,下一步将加强与楼区公安分局沟通协同,持续加大打假防骗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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