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省法院、检察院、监狱和社区矫正系统“减假暂”工作同堂培训在省监狱管理局警务训练基地举办。此次培训由省人民检察院主办、省监狱管理局承办,培训班首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来自全省法院、检察院、监狱和社区矫正系统的156名司法实务人员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以即将出台《辽宁省依法办理假释案件的实施办法(试行)》为契机,旨在强化全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以及“减假暂”实务研究和协作配合,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有效推动“减假暂”案件办理,切实发挥刑罚变更执行在激励罪犯自觉改造、促使罪犯积极回归社会、维护监管秩序稳定、保障刑罚功能和目的实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省委政法委有关领导出席开班仪式,并对此次培训提出要求:要深刻认识刑罚变更执行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强化履职担当,严格落实责任;要密切协调配合,提升办案质效;要坚持依法办案,严守法律底线。
此次培训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强调“减假暂”实践中难点证据的把握,紧紧围绕法院、检察院、监狱和社区矫正机构共同的需求精心设置课程。在师资选择上,既有司法部资深专家,也有法院和检察院的业务精英。在授课方式上,既有集中授课,又有案例教学和分组讨论。在授课内容上,既侧重办案实务,又兼顾法律理论。
学员们纷纷表示,通过培训,对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审查财产性判项执行和“老病残”罪犯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问题形成了思想共识,统一了执法司法标准。回到工作岗位后,将自觉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刑罚变更执行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法院、检察院、监狱、社区矫正系统同堂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