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向美,法治护航。6月5日“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辖区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和引领作用,通过组织开展巡回审判、多方联动“增殖放流”、送法进企业等司法实践活动,彰显环资司法担当,引导全社会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环资庭审落槌乡镇
2022年7月至2023年8月期间,绥中县某有限公司环保部负责人侯某某发现该公司废水污染源自动监测个别数据超标,分别4次私自修改数据,致使环保部门无法检测真实排污情况,对水环境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今年5月27日,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环资巡回法庭走进绥中县沙河镇镇政府,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锦州中院环资庭,绥中县部分人大代表,葫芦岛市、绥中县环保局及辖区企业环保监测人员等30余人旁听庭审。
“这种违法的事情做不得啊,代价太大!”辖区企业从业人员旁听庭审后颇有感触,“这样真实威严的庭审现场,不仅让大家了解诉讼程序、增长法律知识,而且对企业的警示教育意义非常大。”
“增殖放流”修复生态
5月24日,凌海市九支路滩涂养护点,1300余万尾虾苗被放入大海中,古塔区人民法院、凌海市人民检察院、凌海市公安局等部门全程对8名被告人“增殖放流”活动进行监督。
法院为何联合多部门“放鱼”?
2023年7月,被告人王某在明知禁渔期的情况下,组织被告人刘某等7人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小蓝蛤。为依法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司法在环境保护和生态修护方面的服务保障作用,古塔区法院主动与检察机关、行政机关形成常态化联动合力,周密制定“增殖放流”实施方案,积极引导被告人修复水生生物资源。
古塔区法院环资庭庭长姜伟说:“环资案件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其目的明确且紧迫——被破坏的环境资源要及时得到保护与修复,不能给生态‘打欠条’。”
法院以“增殖放流”方式修复保护区受损生态环境,让“捕鱼人”变身“补鱼人”。
法企共筑“环保堤坝”
“你们的环保设备目前达到什么标准?在运行当中遇到哪些法律问题?”
5月27日,锦州中院环资庭、连山区法院环资庭一同走进葫芦岛市某重点企业调研。在企业负责人的引导下,两级法院一行先后参观企业的环保设备、生产一线等,认真听取了企业环保工作开展、企业废弃物处理流程等方面的介绍,了解了废弃物处置方式、环境保护投入等情况,就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进行了深入交流。
“我们将最大限度为企业提供‘点餐式’服务,提高‘面对面’服务能力,用司法力量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两级法院环资庭庭长分别介绍了环境资源法庭的职能作用,还从司法实践角度对企业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风险防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