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官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从今以后我一定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2024年6月18日,萍乡市安源区检察院就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拟作不起诉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 犯罪嫌疑人李某系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在2022年2月至2022年8月,为牟取非法利益,未经某某商标权利人许可,在其经营的淘宝店销售明知是假冒某品牌防晒衣,销售金额为人民币15万余元,从中非法获利6.3万余元。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情和需要听证的问题,充分阐述了案件拟作相对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在听取各方发言后,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对案件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发表了意见。大家认为李某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缴全部违法所得,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作不起诉处理。 听证会后,承办检察官依法对李某宣告了不起诉决定,对李某进行训诫和法治教育。并积极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结合案件实际向区市场监管局送达检察意见书,建议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 开展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深化检务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的有力举措。今年以来,该院召开听证次数共99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9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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