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彭某涉嫌非法拘禁、寻衅滋事一案,在芦溪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院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被告彭某为该院办理的“2021.4.1寻衅滋事”涉恶案的共犯,是该涉恶集团的一般成员,其听从首要分子黎某某的安排伙同集团其他成员多次对他人实施恐吓、暴力殴打、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活动。案发后,彭某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逃到国外,2024年1月31日抓获归案。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人围绕案件定性、证据采信标准等方面,对被告人彭某充分释法说理后,彭某自愿认罪悔罪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此次对彭某提起公诉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扫黑除恶“六清”行动重要举措。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强化政治担当,聚焦扫黑除恶斗争,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追捕追诉逃犯、漏犯,努力做到不漏一案、不漏一罪、不漏一人,坚决打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持久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