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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烈山区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6-30 来源: 安徽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2月28日至5月10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烈山区进行了巡视。7月10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向烈山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

  一是深刻对照反思,切实增强巡视整改自觉性主动性。区委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的重要检验,省委巡视反馈当天,区委立即召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第一时间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巡视反馈以来,先后召开全区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区委常委会及常委会扩大会议、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各类巡视整改专题调度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区委常委会带头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增强做好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科学制定巡视整改方案。区委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区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区委书记任组长。严格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研究制定《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淮北市烈山区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15名常委、副区长为牵头责任领导、25个区直单位为牵头责任单位,同步制定重点问题整改方案以及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巡察工作三个专项整改方案,全面推动整改工作往深处走、往实处改。

  三是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紧压实巡视整改责任。区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领衔办理10项重点整改事项,采取专题调度、实地督查等方式推进重点难点问题整改。其他各区委常委和副区长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结合分管工作职责及时进行调度推进。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严格落实加强巡视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对反馈问题及时跟进督查。区委巡改办切实加强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下发巡视整改提示单、督办函56份,全力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落细落实。

  四是注重分层分类,多措并举提升巡视整改质效。区委坚持全面整改与重点整改统筹结合,对巡视反馈的重点问题,将其作为整改工作的重中之重,目前已经完成整改。对巡视反馈指出的当前我区高质量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了营商环境等8项专项整治行动。对为企服务机制不健全、人才队伍建设统筹不够等问题,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注重从根子上“堵漏洞”,制定完善各类制度37项。

  二、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推进巡视整改见底见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整改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是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举办区委主题教育读书班、调研成果交流会等,以原原本本自学、集体交流研学等形式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二是在全区开展新一轮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活动,区四大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开展新一轮宣讲28场次。三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区四大班子持续用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委(党组)会议等载体,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常态化推进理论学习。四是制定《中共烈山区委关于加强区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就全面加强政治建设、持续强化理论武装等6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五是修订完善《中共烈山区委党校学员管理工作暂行规定》,严格学员管理,严肃培训纪律。

  (2)加强长三角区域沟通交流。一是举办区委主题教育读书班和全区领导干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培训会,区四大班子领导围绕“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求突破”主题进行深入交流研讨。二是积极落实与徐州经开区、镇江丹徒区、上海长风街道共建协议,区党政代表团赴徐州经开区开展园区合作共建交流活动,与徐州经开区联合举办合作共建交流暨招商推介会,签约徐州产业项目3个,选派13名干部到镇江丹徒区、上海长风街道等地跟班学习。三是选派精干力量在长三角地区、淮海经济带等地开展驻点招商。举办淮北市第十四届石榴文化旅游节暨投资烈山交流推介会。2023年以来签约长三角地区亿元以上项目8个。四是成立2支产业基金,建设人才公寓、园区道路、标准化厂房、雨污管网提升等项目,提升长三角产业承接转移能力。

  (3)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一是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指示批示精神和统计相关案件通报,进一步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二是制定落实《烈山区统计基层基础巩固年活动方案》,开展规范化建设企业、项目82家,镇(街道)统计机构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数量平均达到5人。印发《关于认真做好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整治,坚决杜绝统计数据造假问题。三是印发《进一步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任务清单》,聚焦数据上报、数据审核关键环节加强日常监督,通过列席统计相关重要事项会议等方式监督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开展。

  2.关于推动经济转型发展方面

  (1)深入推进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全面梳理可持续发展实验区44个项目建设情况,建立台账,实时动态更新。截至目前,44个项目完成进度达97.7%。

  (2)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一是召开全区“一群三链”暨产业招商分析会,进一步明晰产业发展方向和招商重点。二是围绕“一群三链”顶格组建四大产业招商团,2023年以来,全区新签约“一群三链”总投资亿元以上项目30个,其中10亿元以上项目4个。三是精准落实促进绿色建材企业惠企政策,2023年以来新签约5个亿元以上绿色建材项目。四是制定出台烈山区关于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加大数字经济企业招引力度,2023年以来全区新签约4个数字经济产业项目。

  (3)推动经济运行稳中向好。一是狠抓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2023年新签约亿元以上项目34个。二是出台《烈山区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若干政策(试行)》,开展“皖美消费”系列活动,2023年新增9家限上商贸企业,发放消费券70余万元。三是强化经济运行分析,2024年一季度,全省45个市辖区经济运行排名较2023年同期前进8个位次。四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创优营商环境为企服务平台联系包保工作机制》,区领导及区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包保120家企业及6个省重点项目。

  3.关于农业农村工作方面

  (1)加快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一是召开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1个新增公共服务类问题和3个新增农民建房问题已完成土地报批工作。对存量问题已完成补充摸排,待国家试点结束后按农业农村部和自然资源部要求进行分类处置。二是建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监管长效机制,一方面加强源头预防,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用地;另一方面强化要素保障,每年年初开展农民建房需求调查,实行用地计划指标单列,切实保障农民建房合理需求。

  (2)坚决防止基本农田“非粮化”。一是制定烈山区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整改方案,对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通过退林还耕、复耕复种、补划调整等方式分类施策果断处置。二是定期开展耕地“非粮化”日常检查工作,举办镇(街道)耕地“非粮化”问题整改业务培训班,利用重要农时节点,向群众宣传粮食安全和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的重要意义。三是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资金1102.23万元列入财政预算,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按2500元/亩标准进行建设,2023年1.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完成。

  (3)推动“两强一增”行动提质增效。一是印发《烈山区促进农村居民增收工作方案(试行)》,明确15条增收措施,新增绿色食品认证12个、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1个,新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68家、电商主体10家。二是持续加大农业招商力度,积极盘活停产低效农产品加工企业,2024年一季度,全区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同比增长59%。

  4.关于民生保障方面

  (1)推进教育资源均衡分布。选优配强望湖路学校(烈山实验学校)领导班子和教师队伍,望湖路学校(烈山实验学校)已于2023年9月1日正式开学,现有初中生351名、小学生479名,学校食堂、宿舍已交付使用。

  (2)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一是加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引进、培养力度,通过社会公开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培养等引进医护人员13名。二是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完成搬迁、正常运营。截至目前,辖区内每千人执业医师(助理)数4.26人、每千人注册护士数5.54人、每千人床位数9.2张。三是强化区疾控中心能力建设,疫苗冷库和理化实验室项目已建设完成,全区配备疾病预防、医疗救助车12辆,补充专业技术人员6名。

  (3)加大根治欠薪工作力度。一是定期召开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对当前重点欠薪风险隐患工作进行研究调度。二是从严要求在建工程项目及时依法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目前全区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总缴纳金额8000余万元。三是挂牌“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常态化接待群众欠薪投诉和案件办理。巡视指出的“12345”热线涉及农民工工资问题已全部办理完毕。

  5.关于履行环境保护责任方面

  (1)加快采石宕口生态治理。一是印发《烈山区矿山生态修复实施管理办法》,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进度,目前7个项目已全部达到序时进度。二是加大对采石宕口生态治理项目巡查力度,诸阳山项目已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2024年6月底前完成。泉山项目景观绿化工程已完工并通过验收,正在进行园林绿化养护。花山公园景观工程建设施工任务已完工并通过验收,正在进行绿化养护验收。

  (2)强化“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一是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堆放脱硫石膏点位进行取缔,目前现场土地已平整。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常态化排查整治机制,已清理取缔“散乱污”点位3处。

  (3)加强大方寺省级自然保护核心区生态环境保护。对大方寺省级自然保护区内的15处建筑物和构筑物进行登记造册,加装监控设备,6处违章建筑全部拆除。

  (4)加快重污染企业搬迁。2023年12月由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经信局等部门联合对3户重污染搬迁改造企业落实情况进行现场验收,目前已通过验收。

  (5)做好孟沟黑臭水体治理。加大孟沟巡查力度,完成孟沟河长标识牌更新和安装。联合濉溪县五沟镇政府对该处雨水管道完成堵漏,并将污水引进童亭社区污水处理厂进行规范收集处理,该排口(雨水排口)已无污水外溢。

  6.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方面

  (1)完善为企服务机制。一是召开全区工业项目土地要素保障调度会、全区为企优环境工作调度会,安排部署为企服务工作。二是制定出台《烈山区惠企惠民“免申即享”实施细则(试行)》《优化营商环境企业诉求闭环办理工作机制》等文件,梳理“免申即享”政策34条。三是强化项目要素保障,2023年以来已提供土地1740亩,新增新型政银担业务2.7亿元,举办“2+N”招聘会176场。

  (2)推动开发区扩权赋能。修订完善烈山经济开发区赋权清单,明确20个承接事项,已全部承接到位并正常开展。目前已办理立项7件,技改备案2件,集体合同审查1件,其余17个赋权事项根据企业需求,跟踪办理。

  (3)加快闲置低效用地处置。全面梳理闲置低效用地情况,更新低效用地台账,动态销号管理,截至目前已处置15个地块630亩。

  (4)切实解决企业“难办证”问题。全面梳理9户企业不动产权证未办理情况,制定一企一策解决方案,目前已办理3家。6家企业因房屋质量、消防安全、土地规划等因素暂不符合工业企业历史遗留“难办证”办理条件,已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5)提升企业服务质效。一是开展“优环境、促发展”现场集中办公、“送法进企业”法律宣传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帮扶活动,调度办结企业诉求660个。二是加大对为企优环境工作的通报、约谈力度,印发《为企优环境工作月报》11期。

  7.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

  (1)压紧压实风险防控政治责任。一是区委常委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论述,召开区委国安委全体会议暨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重点领域重大风险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国家安全工作。二是制定出台区委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方案,抓紧抓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各项工作。

  (2)加强全区中小学思想政治工作。一是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区教育系统认真学习《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制定全区中小学思政课建设工作方案。二是积极组织全区中小学专兼职思政课教师参与省市教学研讨培训活动,对全区中小学专兼职思政课教师进行课程标准培训。三是利用2023年暑期跨学科岗前培训,全区47所小学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思政课教师,目前全区小学专职思政课教师达60人。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整改情况

  8.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方面

  (1)夯实区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区委常委会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严格落实每半年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制度,召开2次区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区委书记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在区委全会、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等会议上就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出台《区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区委书记、其他区委常委各自责任,进一步推动区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落实。

  (2)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一是严格执行《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向同级党委报告制度》要求,区纪委监委向区委书面报告区管干部受处分情况和处分执行情况。二是制定《烈山区纪委监委廉情抄送工作办法(试行)》,区纪委监委累计向区委区政府送达廉情抄送单11份。三是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监督谈话和廉政谈话,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区四大班子成员进行党内政治监督谈话,对新提拔重用正科级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

  (3)持续规范巡察工作。一是出台《关于规范巡察抽调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建立优秀干部到巡察岗位锻炼的暂行办法》,规范巡察抽调干部的条件、程序、日常管理以及选派干部到巡察岗位锻炼的要求等。二是加强巡察人才库建设,定期对巡察人才库人员进行更新调整,八届区委第五、第六、第七轮巡察抽调人员均为中共党员。

  (4)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一是召开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调整充实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二是制定《烈山区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的规定》,明确问题线索移交的范围、时限及责任追究。

  9.关于履行监督责任方面

  (1)提高政治监督质量。一是印发《进一步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任务清单》,围绕8个聚焦46个方面,精准开展政治监督。二是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专题培训,制定纪检监察业务培训计划,举办审理工作业务、党风政风监督业务等培训班。三是围绕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辖区内企业环境安全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11次,指导帮助企业整改隐患,发现问题已全部督促完成整改。

  (2)充分发挥监督探头作用。一是配备1名干部担任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调整充实区直单位兼职纪检监察员46名。二是举办兼职纪检监察员培训班,组织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省纪委监委视频讲堂学习18期,提升派驻机构干部和兼职纪检监察员综合素质。三是严格落实“室、组、地+协作区”联动工作机制,3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2023年3月以来共处置问题线索41件。

  10.关于重点领域廉洁风险方面

  (1)加强和规范工程领域管理。一是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举办招标投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培训,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管理。二是向区直部门和各镇(街道)发送《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择提示函》,严把招标代理机构选择。三是将政府性投资新建工程项目全部纳入“徽采云”监管,杜绝应招未招、应采未采等相关问题发生。四是成立新正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全面规范新正公司工程建设管理。

  (2)规范融资平台资金管理。一是新正公司出台账户管理制度,制定新正公司账户清理方案,注销52个低效账户。二是积极与银行对接优化资金投向,加快已获授信在建城市停车场项目进度,已制定项目两年投资计划,目前已使用贷款资金1136.26万元。

  (3)强化招商引资履约监管。一是完善区招商项目投资协议书条款,对于实缴税收低于已享受各种扶持政策资金的企业,不予兑现协议约定的其他扶持政策。二是针对未履约企业,按企业具体情况“一企一策”分类处置、积极推动问题整改。目前已向相关企业送达履约提示函,督促其按照投资协议书约定严格履约。

  11.关于作风建设方面

  (1)纠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顽瘴痼疾。一是在全区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对酒驾醉驾背后可能存在的违规接受宴请、公款吃喝等“四风”问题进行深挖彻查。二是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严格规范公车管理。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整治,制定《烈山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暂行管理办法》《烈山区基层车辆租赁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公车购买、使用、租赁、管理等各个环节。

  (3)持续纠治乱作为问题。一是开展“作风大转变”活动,大力纠治不作为乱作为等作风问题。2023年以来,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6件22人。二是印发《加强耕地保护维护粮食安全专项监督具体举措》,紧扣“八个聚焦”深化专项监督,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担负起耕地保护维护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属地责任。

  (4)扎实推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缴工作。一是组织各镇(街道)在14个小区开展《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宣传,提高业主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意识。二是全面排查全区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问题“难办证”项目涉及房屋底数,已收缴物业专项维修资金360.19万元。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整改情况

  12.关于领导班子建设方面

  (1)打造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一是制定《中共烈山区委关于加强区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就全面加强政治建设、持续强化理论武装等6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二是修订完善《中共烈山区委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细化工作原则、工作职责、议事决策、纪律作风等要求,充分发挥区委常委班子合力。三是认真召开区委常委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委常委聚焦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及要求,自我批评刀刃向内,相互批评实事求是,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凝聚共识、促进发展的目的。

  (2)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一是严格执行《淮北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依规开展项目审批备案工作。二是修订完善《烈山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三是与淮北市人民医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加快区人民医院建设运营。

  (3)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一是区政府党组会议认真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召开区政府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教育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区政府党组成员逐一开展了严肃坦诚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区政府党组成员带头过好组织生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党员大会、“三问三查”交流研讨会和组织生活会等组织活动。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指导意见》,对区直机关党支部基层党组织建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等方面开展督查,推动机关基层党建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13.关于干部人才工作方面

  (1)加大领导班子配备力度。全面梳理区管领导干部情况及区管领导班子岗位职数,建立《烈山区科级领导职位空缺情况台账》,定期分析、及时配备空缺职位。

  (2)拓宽干部监管渠道。一是结合公务员平时考核、干部任职回访等工作,加强对干部思想状态和工作实绩的日常了解。二是印发《烈山区干部违规违法事项及时报告制度(试行)》《烈山区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的规定》,加强对干部违规违法情况的掌握了解。三是从严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制定《烈山区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加强自我约束,增强自律意识。

  (3)规范干部选任借调工作。一是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区委组织部与区委编办及时对接区管领导班子职数核定情况,做好编制文件和核定领导职数更新工作,对超规格高定职位及时调整。二是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违规抽(借)调人员情况摸排清理,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规定履行抽(借)调人员审批程序,每年年底开展违规抽(借)调人员摸排。

  (4)着力整治自设机构、混编混岗问题。印发《关于开展自设机构和混编混岗人员清理和规范专项工作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摸排清理各单位自设机构和混编混岗问题,对摸排出的自设机构和混编混岗人员已完成清理。

  (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印发《烈山区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期间人才发展规划>若干举措》《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运行机制》等文件,明确人才工作职责分工、领导体制及运行机制。二是积极探索柔性引才方式,制定出台《烈山区服务人才政策12条(试行)》,成立4个在外人才联络站,与驻地高校联合开展合作项目6个。三是开展全区人才工作综合调研,召开青年人才座谈会4次,实地走访全区130余家企事业单位,组织相关部门赴山东临沂等地区学习借鉴人才工作经验。四是加大对人才项目申报工作指导力度,组织申报安徽省海外引才计划项目4个、江淮英才培养计划项目11个,成功申报市“555”产业创新团队1个,入选市高层次人才储备金人选1人。

  14.关于基层组织工作方面

  (1)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一是出台《中共烈山区委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将党建工作作为区委常委会常态化研究事项。二是召开区委常委会、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中共烈山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点》,研究部署党支部建设、机关党建、基层党建等党建工作。

  (2)规范机关组织生活。一是制定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全区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是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机关党支部全部为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书记。

  (3)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成效。一是修订完善《烈山区关于开展村(社区)“党建+信访”五星“赛马”评比工作的实施办法》,将乡风文明评议、信用村覆盖面等工作纳入评比指标。二是召开全区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暨工作推进会、全区基层党建工作推进会,推动信用村建设、乡风文明评议等基层治理重点工作扎实落地。三是结合五星“赛马”实地评比工作,对各村(社区)党建引领信用村工作开展督查调度。

  (4)健全“党建+信访”工作机制。一是将信访矛盾化解、网格化治理、党员作用发挥等信访工作重要内容纳入村(社区)“党建+信访”五星“赛马”评比指标。二是持续推进领导接访下访工作。2024年以来,全区党政领导共接访下访95次,接待群众95批115人次,化解各类案件47件。三是加大案件化解力度,督促责任单位严格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跟踪督导化解信访事项。

  15.关于干部激励政策运用方面

  (1)充分发挥职级激励作用。一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暂行办法》,建立《烈山区公务员职级职数统计表》《烈山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职数表》,全面梳理掌握全区公务员职级和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核定职数及符合晋升条件人员情况。二是加大对基层一线和实绩突出干部的职级晋升力度,进一步调动人员工作积极性。

  (2)加大关心关爱干部力度。一是印发《烈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方案》,全面落实职工休假、疗养、工会福利等待遇,关心关怀职工身体和心理健康。二是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日常谈心谈话制度的通知》,加强各级党组织对干部思想状态、工作生活情况的跟踪了解和关心关爱。

  (四)落实巡视整改责任方面整改情况

  16.关于巡视整改责任方面

  (1)聚焦重点问题持续整改。一是针对经济开发区产能结构和基础设施问题,加快推进电子信息、新能源产业向青龙山产业园集聚,装备制造、新材料产业向开发区南区集聚。2023年招引相关企业13家,25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建成投用,新建4条共计6.7公里道路。二是针对僵尸企业清理问题,涉及9家企业,已完成处置3家,进入司法处理程序4家,纳入道路征收范围2家。

  (2)强化整改日常监督。一是严格执行《加强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办法》,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巡视日常监督。二是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积极开展日常跟踪督办,对有巡视巡察整改任务的32家单位开展监督检查,下发巡视整改督办通知书25份、督办函25份。

  (3)建章立制推动整改常态长效。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查纠党政机关、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的通知》,对各级领导干部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工商注册信息进行排查,坚决杜绝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发生。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全区基层任期届满党支部已全部完成换届。三是印发《关于开展抽(借)调人员清理和规范专项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自设机构和混编混岗人员清理和规范专项工作的通知》,对摸排出的违规抽(借)调、自设机构和混编混岗问题已整改到位。四是向区直部门和各镇(街道)发送《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择提示函》,严把招标代理机构选择。

  三、坚持紧盯长效,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

  一是以更高政治站位扛牢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推深做实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化“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鲜明导向,确保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在烈山落地见效,以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

  二是以更实举措推进巡视整改任务落实落细。坚决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抓到位、抓彻底、抓长效。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销号,并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持续巩固成果。对有明确完成时限尚未完成的任务,严格按时限要求推进,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持续抓督办落实,及时总结经验、完善机制。

  三是以更严要求深化巡视整改成果运用。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把整改个性问题、苗头性问题与整改共性问题、普遍性问题结合起来,将有效的整改办法、整改措施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建立健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项目建设、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的监管,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

  四是以高质量发展检验巡视整改实际成效。坚持把巡视整改与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相结合,坚持工业强区战略,做强做优“一群三链”主导产业。加快建设东部新城和特色产业园区,持续推动老城区更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质量办好民生实事,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努力以实绩实效向省市委和全区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61-4685122;邮政信箱: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府前路9号中共烈山区委(邮编:235025);电子邮箱:lsqwbgs@126.com。

  中共烈山区委员会

  2024年6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xczg/p/1194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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