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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专班 | 监督执纪 一线故事:念错生意经的村支书

发布时间:2024-06-30 来源: 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作者:佚名

  “之前想着你们也许就是来‘走个过场’,亲身经历了才晓得,纪委是真的在为老百姓办实事……”日前,攀枝花市米易县普威镇纪检干部第6次找到村民,了解该镇新舟村(原新龙村)一笔产业扶持基金使用情况,村民拉住普威镇纪委书记王滔感激地说道。

  

  攀枝花市米易县纪委监委专项监督检查组开展产业扶持基金监督检查,实地走访群众了解情况。(汪博海 摄)

  几月前,攀枝花市米易县纪委监委成立专项监督检查组在全县开展产业扶持基金监督检查,普威镇新舟村一笔“不翼而飞”的产业扶持基金引起了工作人员注意。

  “从财务资料来看,还有15万元款项去向不明。”

  “没有任何借款凭证,也没有相应情况说明,是否存在虚报冒领还是另有隐情?”

  监督检查组将发现情况向县纪委监委报告,随后县纪委监委指定普威镇纪委开展核查工作。

  核查发现,该笔产业扶持基金于2020年1月至3月期间被分成2次打进该村29户村民的账户,但没有任何资料说明“谁借出基金、谁使用基金、基金用于做什么”。受乡镇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变动、村组合并、两委换届等因素影响,存在资料遗失的可能性。为此,镇纪委及时向县纪委监委汇报,并以“普威镇新舟村纪检工作室”为阵地,由协作区联系室统筹“室组地村”人员力量下沉一线现场办公,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在相关资料缺失情况下,核查组多方走访村民,了解情况后确定该笔基金的实际受益人。经核实,账面上显示受益的村民们均表示自己没有借款行为,也不知道收到的汇款是产业扶持基金,该笔汇款系与孔某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后,孔某支付的土地租赁费。而村民口中的孔某就是原新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请你讲一下这笔产业扶持基金的借款和使用情况。”搜集到相关证据后,核查组第一时间找到孔某谈话。

  “为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让更多村民增收致富,我将这笔产业扶持基金借款给了29户村民,并带动他们将基金投入到一家专业合作社,用于种植百香果。”孔某回答。

  “那借款时,有没有按照基金管理章程进行公开公示?种植的百香果是否有盈利?”核查组继续追问。

  “村民肯定都愿意参与发展村集体经济的,至于投资种植有亏盈都是很正常的。”面对核查组的接连发问,孔某始终对主要问题避重就轻。核查组随即调整核查方向,从合作社的实际入股人、合作社经营情况、合同资料等查起,很快便有了新的发现。

  原来,孔某口中的专业合作社是以孔某个人名义成立,并非所谓的集体经济组织。在其任职期间,他未按照米易县产业扶持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规范进行申请、审核、民主决策等程序,擅自将该村产业扶持基金15万元用于支付该合作社与29名村民约定的土地租赁费,且迟迟未按政策要求归还。

  “占用基金的确是我鬼迷心窍了。时间已经过去那么久了,没想到还会被你们发现……”当核查组再次找到孔某,在大量证据面前和办案人员耐心细致地教育下,孔某才说出实情。孔某的行为造成产业扶持基金长期被占用,侵害村集体和群众利益,最终,孔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责令退回违规借用的产业扶持基金。

  该案查处后,米易县纪委监委聚焦案件查处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坚持“边查处问题、边查漏补缺、边完善制度”,综合运用提醒提示函、纪检监察建议书、专项治理、提级监督等,紧盯村级财务小微权力运行、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等,推动修订出台《米易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使用办法》《米易县纪委监委交叉协作办案工作办法》等制度机制。同时,以全县21个“村纪检工作室”为依托,灵活采取随机抽查、片区协办等模式,对村集体“三资”进行一线核查,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截至目前,米易县纪委监委已核查村集体“三资”相关问题线索33条,共立案查处产业扶持基金方面5人、其余村集体“三资”方面27人,已推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5项。“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持续优化调整‘村纪检工作室’覆盖面,倒逼相关主管部门履责到位,推进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确保村集体资金管理良性规范运行,让广大群众共建共享乡村振兴的成果。”米易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作者:蒲桢 王滔、陶优)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rdzx/2024/6/27/b64f8a6e22e64e9cafebf13dc46439a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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