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治市检察院与市监察委员会、市委政法委、中国人民银行长治市分行、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税务局、长治海关等7部门共同制定《长治市打击洗钱犯罪协同工作机制》(以下简称《机制》),将各县(区)、各单位打击洗钱犯罪成效纳入长治市平安建设考评体系,推动实现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
《机制》明确,完善打击洗钱犯罪领导小组成员,坚持联席会议、专题会议、分工协作、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跟踪督办、宣传教育、培训交流等工作制度,持续提高联合打击洗钱犯罪力度;完善“市县一体化”工作机制,各县(区)监察、法院、检察、公安等部门定期向本系统市级机构汇报洗钱案件办理情况;监察、法院、检察、公安部门可召集相关部门共同对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市级机构对县域办案过程中涉嫌重大洗钱犯罪行为的取证、认定、起诉、宣判等工作同步提供指导。
《机制》进一步强调了问题通报和整改工作,监察、法院、检察、公安部门等办理洗钱及相关上游犯罪案件中,发现反洗钱义务机构存在管理漏洞的,应当向人民银行等部门通报情况,提出整改建议。人民银行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采取执法检查、监管提示、约见谈话等方式监督反洗钱义务机构解决问题,确保整改及时到位。
来源:长治检察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