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湖南省宜章县检察院依法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建议其对陈某非法出售个人信息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陈某是四川某职业学院在校学生,2022年11月,他发现有人在QQ群中发布高价收购微信号的广告,便试着与对方联系,打算出售自己的微信号,没想到对方真的同意并转了账。赚取“第一桶金”后,陈某开始收购同学朋友的实名微信号,再加价出售。直至2023年5月,收购上线被抓联系不上后,陈某才作罢。经查,陈某先后出售80余个微信号,收取销售款3.9万余元,非法获利1万余元。2023年10月30日,陈某接到电话通知后到宜章县公安局自首。 “检察官,我只想赚点生活费,减轻妈妈的负担,没想到却做了违法的事情。”办案检察官讯问陈某时发现,陈某生长在单亲家庭,因法律意识淡薄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如果直接提起公诉,陈某极有可能被学校开除学籍。为了挽救这名迷途的学生,今年5月26日,办案检察官前往千里之外的四川省眉山市开展调查。在陈某就读学校,通过与其辅导员和同学交流,检察官了解到陈某平日在校表现良好,遵守校纪校规,学习上进、乐于助人,与老师同学相处融洽,学校也希望检察机关宽大处理,并表示会对陈某加强教育管理。 随后,办案检察官又前往陈某户籍所在地四川省广安市某乡镇调查,了解到其之前并无违法犯罪记录。5月30日,宜章县检察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综合考虑陈某的犯罪性质、社会危害程度、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和一贯表现等情况,依法对陈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为避免“不刑不罚”,办案检察官还将该案通过行刑反向衔接移送至行政检察部门。这便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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