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县人民检察院
今年6月25日是第34个全国土地日,莲花县人民检察院开展耕地保护公益诉讼专项“回头看”活动,对2023年来所办理的涉及耕地保护的公益诉讼案件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实地察看。 2023年,莲花县检察院开展“耕地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针对发现耕地上的农用薄膜及农药瓶等固体废弃物随意丢弃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共清理各类垃圾7吨,恢复耕地40余亩。 在开展耕地保护公益诉讼专项“回头看”活动中,检察干警通过实地察看、社会调查等方式,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持续跟进监督,并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现场评估整改效果和建议,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整改不彻底、事后反弹等问题,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切实做好公益诉讼的“后半篇文章”。 经现场“回头看”,原丢弃在耕地上的农用薄膜、农药瓶等固体废弃物已全部清理,并设立了农药残余垃圾回收桶,所涉耕地问题均已整改落实到位。 安远县人民检察院
“被非法占用的土地已经全部补植复绿,真的多亏了你们,帮我们村解决了这个大难题。”近日,安远县人民检察院就此前办理的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进行“回头看”,当地村民如是说。案涉土地已种植杉树等苗木,一派生机勃勃景象。 2021年,安远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专项行动中发现,自2018年起,某驾校未经批准在安远县某村占用农用地6673.92平方米建设驾驶员培训中心。行政机关作出限期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后该驾校仅交纳罚款,未恢复土地原状。 安远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制发检察建议,并督促依法执行。检察机关多次组织各方协商,最终该驾校主动拆除了农用地上的非法建筑物及其他设施,自行平整了非法占用的6673.92平方米土地。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聚焦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在全县部署开展耕地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充分运用检察建议、磋商、听证、数字建模等方式推动形成保护粮食安全的格局,助力守住耕地红线。 2023年以来,该院共办理耕地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6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4件,磋商函1件,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件,共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363.5亩,撂荒的耕地2110.74亩,督促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3550公斤,农膜22100公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