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以为交了罚款就行了,所以一直没有去补种树木。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镇政府告诉我们必须补种树木。”近日,赣州市章贡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来到水西镇某村,对2起滥伐林木行政处罚案件的异地补种树木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时,违法行为人向检察干警说到。
2024年3月,章贡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时发现,2021年发生在水西镇某村的2起滥伐林木行政处罚案件中,2名违法行为人仅缴纳了罚款,迟迟未履行补种树木的义务。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的一年多时间里,相关行政机关既未催告违法行为人履行义务,也未对补种工作开展过监管,导致受损的林业生态一直未得到修复。 为守护好绿水青山,让违法行为人承担起生态修复责任,该院依法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全面履行监管职责,督促违法行为人及时补种树木。在行政机关的催告和约谈下,2名违法行为人组织人员共同在当地一处过火林地上进行异地补植,合计补种枫树苗1200余株。 在补植现场,检察干警欣喜地看到漫山遍野新栽的枫树苗正茁壮生长,过火林地已重新披上“绿装”。为查清补植的株数和密度是否符合相关技术规定,在“回头看”活动中,该院邀请林业部门专业人员到场开展现场勘测,经核查种植面积,测量植株间距,林业专家对树木补种工作提出了加密植株密度的意见。 “我们一定根据专家的意见,督促违法行为人按照补种密度的要求在植树季节继续补种枫树苗,确保生态修复工作落到实处。”被监督行政机关相关人员在听取林业专家意见后向检察机关作出承诺。 据悉,树木栽种具有季节性,树木存活具有周期性,根据相关规定,补种树木的验收工作需经过一定时间,在保证成活率达标的情况方可认定为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