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时政资讯 > 已有人被骗10万元!老年人要提防这种诈骗伎俩

已有人被骗10万元!老年人要提防这种诈骗伎俩

发布时间:2024-06-30 来源: 广东政法网 作者:佚名

  “你要相信我们警方”“千万不要泄密,否则你和家人都会面临生命危险”……要是你听到这些危言耸听的话术,当心了!都是骗子的伎俩。当前针对老年人的冒充公检法类诈骗案件多发,近日,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一起该类诈骗案件。涉案被告人冒充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以被害人儿子涉嫌违法活动被拘留为由,索要赎人费用,进而诈骗老人钱财。

  为获取非法利益,谭某与胡某利用老年人爱子心切且防骗意识较低的状态,伙同同案人(在逃)通过电话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冒充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以被害人刘某的儿子因涉嫌违法活动将被拘留,需要支付相应款项赎人为由,向刘某索要钱财,并要求刘某携现金到约定地点对接。

  刘某按照电话通知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由胡某冒充成公安机关领导人助理的身份,顺利取得刘某交付的钱款,并交由谭某立即通过银行存现的方式存入第三人账户。经查,刘某共被骗人民币10万元。胡某顺利取现后,谭某支付给胡某200元好处费。

  同日,谭某与胡某伙同同案人在广州市越秀区一大厦门口,以相同的方法欲骗取余某(1941年出生)7.7万元被抓获。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人谭某、胡某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和十个月,并处罚金。该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经办法官指出,本案中,被告人谭某、胡某伙同他人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进行诈骗,致使犯罪行为更具隐蔽性,诈骗的对象均为年迈老人,利用老年人爱子心切且防骗意识较低的状态,且假冒公安机关诈骗老人财产数额巨大,不仅对被骗老人的心理造成巨大伤害,还有损公安机关廉洁形象,应当从严打击。

  “冒充公检法”类诈骗是一种常见的诈骗手段。诈骗分子通过冒充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国家执法、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打电话给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属,声称受害人的身份被冒用或涉嫌各类犯罪,要求配合调查,并发送虚假工作证件或“通缉令”“逮捕令”等法律文书,利用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属的恐慌心理,打着帮助其洗脱罪名、解决困难的幌子,骗取钱款,实施诈骗。

  此类案例中,因老年人对社会信息摄入较少,尤其是对于一些新鲜事物的认识相对片面,分析判断能力减弱,对日益翻新的骗术不易识别,且大部分被骗老年人不与子女一同居住,与亲人缺乏沟通、联系,老年人成为此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最大的受害群体。

  法官在此提醒,老年人平时要多关注新闻媒体、社区宣传栏、标语等,了解当前多发的各类诈骗手段,提高警惕,加强对诈骗伎俩的识别能力,保护好个人信息和家庭信息,摒弃“钻空子”“走后门”的心理,捂好“钱袋子”,防止掉入诈骗分子的圈套里。


原文链接:https://www.gdzf.org.cn/index/shjj/content/post_16251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