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马鞍山市委批准,马鞍山市纪委监委对马鞍山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原党委书记芮晓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芮晓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薄,伪造证据并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多人财物,接受他人提供的旅游安排;违规兼职取酬,利用职权无偿接受服务、使用劳务,廉洁底线失守;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的承接、日常监管、竣工验收、工程款支付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芮晓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城市绿化工程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期间依然不知止、顶风作案,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芮晓峰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责令其退赔国有资产;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马鞍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