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义县人民法院联合义县地藏寺满族乡靰鞡草沟村民委员会,成功执结一起人格权纠纷案件,最大限度保护和平衡各方利益,妥善化解了当事人双方的矛盾纠纷。
原告纪某与被告陆某系同村居民,因纪某驾驶农用车时不慎辗轧了陆某耕地,双方沟通不当引发肢体冲突,导致纪某受伤入院治疗。后经义县法院审理并判决陆某赔偿纪某各项经济损失8000余元。判决生效后,陆某未自动履行,纪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穷尽网络查控、传统查控以及实地走访等调查措施,均未发现被执行人陆某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为妥善化解纠纷,执行法官多次深入村委会,邀请村干部、当事人亲属一同参与解决双方的矛盾,协调赔偿事宜。
调解过程中,执行法官讲法理,村委会工作人员说情理,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被执行人的态度发生转变,表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申请人亦做出让步,适当减少了赔偿数额。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执行人一次性给付申请执行人5000元,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该案是义县法院健全完善执行联动协作机制的有益探索,义县法院将继续坚持强化与农村基层组织、人民调解员等社会力量的沟通协作,形成覆盖群众“家门口”的服务网络,交出让百姓满意的暖心答卷,为优化营商环境展现法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