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日前,灯塔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采取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相结合的执行手段,打造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执行模式,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申请执行人陈某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某、张某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因拖欠房屋租金被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申请人向执行局申请执行。灯塔市法院执行局干警采取“冻结账户+释法明理”的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相结合的执行手段,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在立案后他们迅速进行了网络查控,第一时间将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
随后,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传唤至法院,向其释法明理,劝导、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告知其拒不履行将面临的法律后果。迫于被拘留的压力,被执行人王某某、张某某主动缴纳了执行费和执行款三万元,执行干警将执行款通过法院专户扣划给申请人。
编辑:王怀实
校对:刘清
责编:梁健
审核:杜洪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