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新民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展涉农案件集中专项执行行动,为涉农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努力维护涉农主体合法权益,及时将“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以小案件服务大民生。
法官助理唐琳向申请人了解案情
“法官,我们今天专门来送锦旗,到了执行局前后也就二十多天,钱就要回来了,效率太高了!”6月中旬,新民市罗家房乡农民王勇(化名)等7名申请执行人从新民市法院领取执行回款13万余元后,兴奋地说。
3年前,王勇种植了50多亩花生,但施用了某公司生产的复合肥后,50多亩花生全部出现了植株矮小、生长停滞等情况,导致当年花生大幅减产,大半年的辛苦打了水漂,直接造成经济损失达3万余元。无独有偶,另有6家花生种植户使用同一品牌复合肥后也出现了花生减产的情况。
去年6月,拿到权威部门检测报告的王勇等7名农户联起手来一纸诉状将复合肥原料供应商、委托生产商、经销商、销售者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花生减产的损失。同年8月,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判令四被告共同赔偿7名农户经济损失13万余元。一审判决后,复合肥委托生产商提起上诉。今年3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今年5月,案件进入到执行程序。为全力保障农业生产正常进行,该院执行局对这7起涉农案件开通“绿色通道”。
向4个被执行人依法发送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生效法律文书,并对他们的经营状况及财产情况进行摸底,线上线下多渠道查控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过耐心细致的搜寻查找及对可供执行财产果断采取控制措施,该院执行局最终将赔偿款全部执行到位并及时发放给了7名申请执行人。
“这案子给我们折腾得筋疲力尽,悬着的心终于落回肚子里了!”王勇等人感慨万分。
“这7起案件不是个案,我院自开展涉农案件专项行动以来,加大了对农业服务合同、土地承包合同,种子、农药、化肥等涉农案件的执行力度,采取优先立案、缩短执行查控周期、加强与各部门联动等方式,实质化解涉农纠纷,切实跑出涉农执行‘加速度’。”执行局局长王旌棘告诉记者。
小案件服务大民生。今年以来,新民市法院持续开展涉农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截至目前,专项行动成功执结案件30余件,拘传12人次,实际执行到位金额4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