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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安全委员会部署加强全省夏季旅游高峰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发布时间:2024-07-12 来源: 吉林省公安厅 作者:佚名

  

  当前我省进入夏季旅游高峰期,群众避暑游、亲子游、研学游、毕业游热情高涨,旅游客运出行需求持续升高,加之汛期强降雨等恶劣天气多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不断加大。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旅游发展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夏季旅游高峰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近日,吉林省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专门下发通知,组织部署各地加大服务旅游事业高质量发展,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打造旅游强省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紧盯突出风险,排查整治市场准入隐患、企业隐患、车辆隐患、驾驶人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消除源头安全风险。

  要结合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科学安排勤务,加强精准执法,切实维护路面通行秩序,加大路面联管联控力度、精准查缉力度、整治非法运营力度,紧密依托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和通往旅游景区交通要道的执勤站点,从严查处疲劳驾驶、超速、超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酒驾毒驾、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健全联动机制,切实做好汛期交通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提升旅游高峰期交通应急管理能力。要健全公路交通气象预警发布机制,加强恶劣天气预警研判,及早向社会广泛发布预警提示信息。

  要深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四项机制”,健全完善恶劣天气应急处置,加强信息共享,实时关注路面交通流量和天气变化情况,即时进行研判分析,加强宣传提示引导。要采取远程引导、流量控制、多点分流、分车型放行、警车压速带道等疏堵保畅管控措施,最大限度避免涉旅车辆滞留。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宣传服务,切实营造安全守法氛围,强化安全带告知提示,督促客运经营企业落实安全带使用提醒告知,强化社会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优势,高频次、全方位开展旅游季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活动,集中曝光旅游车辆肇事肇祸典型案例、主体责任不落实的旅游客运企业、违法车辆及驾驶人,强化警示震慑作用。

  要强化主动服务保障,对游客遇到的车辆抛锚、路况不熟、看病就医等困难、求助等,第一时间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执法过程中要注重文明规范,注意言行举止,对游客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批评教育为主,努力营造包容、宽松、热情的旅游氛围。


原文链接:http://gat.jl.gov.cn/jwzx/gayw/202407/t20240708_89312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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