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党委会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7月10日在京召开,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精神,交流研讨心得体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上海合作组织+”阿斯塔纳峰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湖南岳阳市华容县团洲垸洞庭湖一线堤防发生决口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慎终如始抓紧抓实党纪学习教育,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为全力做好公安各项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证。要统筹内部安全和外部安全,抓好防汛救灾抢险、维护国内社会大局稳定,深化国际执法安全合作、助力地区安全稳定。
会上,党委同志围绕学习主题进行交流发言。大家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分析了纪律建设形势任务,系统总结了纪律建设成功经验,科学回答了什么是纪律规矩、为什么要加强纪律建设、怎样加强纪律建设等重大问题,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为我们党以严明的纪律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根本遵循。大家一致表示,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持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不断增强遵规守纪的内在自觉。
会议指出,要强化深学细悟。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坚持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理论武装和实践运用相结合、强党性和增本领相结合,原原本本、逐章逐条新旧对照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推动党员民警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
会议强调,要深化以案为鉴。注重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教育引导党员民警自觉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抓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找准违纪违法问题的根源和症结,针对性加强整改,完善制度机制,努力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
会议指出,要加强监督执纪。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紧盯易发多发问题,健全完善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正风肃纪常态化等机制,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各项铁规禁令,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更好激励广大党员民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会议强调,要健全责任体系。坚持分层分类,健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党员民警具体责任。整合资源力量,加强协作联动,健全部门警种管理监督、综合部门职能监督、督察审计专门监督、纪检机构专责监督相结合的大监督格局。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坚持“极简”理念,带头学纪遵纪守纪,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切实带好队伍、管好队伍。
会议指出,我国全面进入主汛期以来,一些地方降雨量大、持续时间长,防汛形势严峻。要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加强与气象、水利、应急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会商研判、协调联动,抓紧抓实抢险救援、群众转移、交通疏导、秩序维护等工作,全力确保安全度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会议强调,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上海合作组织+”阿斯塔纳峰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系列倡议主张,为上合组织未来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彰显了中国对地区和世界和平发展事业的责任担当。要与上海合作组织各方主管机关深化合作,依托双多边执法安全合作机制平台,稳步推进打击“三股势力”、贩毒和跨国有组织犯罪等方面合作交流,切实建设和平安宁的共同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