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江苏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在南京召开。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总结工作,分析形势,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扫黑除恶斗争重点任务。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刘建洋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李耀光主持会议,省法院院长夏道虎、省检察院检察长石时态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2023年以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持续巩固扩大专项斗争成果,依法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严厉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纵深推进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完善长效制度机制,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取得了新的成效。
会议强调,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清醒认识当前面临的形势任务,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盯总体目标,突出重点任务,健全落实组织领导、会商协调、挂牌督办等各项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坚定不移把扫黑除恶斗争推向纵深,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要循法而行、依法而治,以法治化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推进依法核查,拓展收集广度,强化挖掘深度,切实提高线索核查质效。强化依法打击,树牢“铁案”意识,坚持把依法严惩贯穿执法司法全过程,深挖彻查“保护伞”,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深化依法治理,坚持党建引领夯实基层基础,推动健全行业领域法律法规制度,着力完善预防犯罪长效治理机制,着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推动依法履职,紧紧扭住建立健全反有组织犯罪责任体系这个“牛鼻子”,及时研究制定督责问责实施办法,推动扫黑除恶责任落地落实。
要对照中央扫黑除恶督导要求,围绕组织推进、重点线索核查、重点案件办理、源头预防、“保护伞”查办五个方面,对各项工作进行再检视、再推进,深入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及时总结提炼具有江苏特点的成熟经验和制度机制,努力展现江苏作为、形成江苏经验。
要进一步健全组织实施机制,切实强化组织推进、严格考评督促、加强宣传引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省扫黑办主任、副主任,省扫黑除恶斗争特派督导专员,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联络员等在主会场参会,各设区市设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