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检察院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以来,不断优化服务企业发展的举措,已走访企业超过40次,收集并处理企业、商户反馈的12条宝贵意见,实现了问题“清零式”解决。 该院在环境保护方面,积极推动污染企业从破坏者向守护者转变,强化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衔接。2023年9月,针对新余某公司非法拆解废旧磷酸铁锂电池,严重破坏小叶岽林场周边生态环境的问题。该院迅速行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县有关单位认真履职,并召开公开听证会。目前,该公司已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215074.39元,行政处罚436642.48元,并着手清理污染物,恢复山林生态。
办案检察官与县市监局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 同时,该院加大办理侵犯企业知识产权、假冒注册商标等案件的力度,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企业创新活力。2024年,该院办理一起生产、销售假冒品牌白酒77万元案。被告李某某因侵害社会公共利益被提起公诉,并已承担高额惩罚性赔偿金13.4万元及公开道歉。该案通过公众号发布后,引起广泛关注,浏览量超过2000次,彰显了检察机关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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