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保护事关国家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我省是重要的粮食主产区,抓好耕地保护工作极端重要。2023年11月,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依法立案办理督促某单位保护耕地行政公益诉讼案,并与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制发工作提示函,提示某单位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依法全面履行耕地资源保护监督管理职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为提升办案质效,以公开听证促进精准监督,7月5日,省检察院在鹰潭市检察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对整改成效进行评估。省自然资源厅、某单位派员参会,省级人民监督员欧阳永红,“益心为公”志愿者、南昌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智宇等4名听证员受邀参加。 听证会前,省检察院组织听证员、行政机关代表到现场查看整改情况。案涉未批先建的城区段南移项目已补办用地手续,某公司违法占用耕地硬化建设堆场问题已拆除复耕。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办理情况,某单位报告了履职情况和成效,省自然资源厅对2023年上半年相关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通报。 截止2024年6月底,当地“非农化”问题整改到位28个,土地面积657.42亩(含耕地面积283.53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3.93亩),整改率按个数、土地面积、耕地面积分别为96.5%、99.7%、99.5%。“非粮化”问题整改到位28个,土地面积813.97亩(含耕地面积569.13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07.99亩),整改率按个数、土地面积、耕地面积分别为96.5%、97.9%、99.6%。 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后,听证员一致认为,某单位高位推动,行动迅速、措施得力,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积极整改存量、遏制新增,耕地保护成效明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