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案件接收到争取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再到调解协议达成,仅用了4天,充分凸显了商事调解高效、专业、便捷的特点,也提振了商事主体对诉前调解机制的信心。”7月4日,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马红薇介绍,近日,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首单”商事纠纷诉前调解案件圆满了结,达成了商事调解试点工作推进以来全省首个经过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
原本准备对簿公堂的双方,经调解握手言和,并在短时间内达成彼此满意、共赢互利的矛盾解决方案。该案是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受人民法院委派、高效化解商事纠纷的有益探索和成功案例,是省高院、省司法厅推动商事调解试点工作、加强商事调解组织与法院合作、落实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的一个范例,也是陕西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体现。
据介绍,为充分发挥商事调解在高效化解商事纠纷、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优势作用,助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省高院和省司法厅共同开展商事调解试点工作。今年2月以来,省司法厅先后在西安、宝鸡、榆林开展商事调解试点工作,指导设立了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西安融合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等5个商事调解组织,推动调解组织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参与投资贸易、金融证券、保险、工程承包等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指导,深化各试点机构与法院系统的合作,通过优化诉前调解流程、建强调解队伍等,持续拓展调解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力争将更多的商事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提升社会治理效能。”马红薇说。(记者 陶玉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