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贾利军主持召开第六期“学法用法讲堂”,对《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进行学习解读。
会议指出,网络行为是党员言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党员形象,也影响着党组织的形象。《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明确了党员实施网络行为必须达到的高线,更划出了不能逾越的底线,为规范党员网络行为、发挥党员在网络空间的正向引导作用提供了重要依据。
会议强调,全省公安机关和全体民辅警要认真学习、严格执行《规定》,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决做到“七个应当、八个不得”,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生态。要全面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公安民辅警队伍网络言行日常监督教育管理,引导和规范党员民辅警依法依规上网用网,正确实施网络行为。要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深入开展网上斗争,依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网络水军等网络乱象和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筑牢网络安全“防火墙”。
本次“学法用法讲堂”以视频授课形式开至基层派出所。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班子成员、内设机构负责同志和派出所民警共上一堂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