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咸宁市通城法院采取“法检联合督导”模式,成功办结咸宁市首例环保行业领域涉企刑事合规改革案件,最大限度挽救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为承接业务行贿串标,环保企业负责人被诉
2023年7月,通城法院受理一起单位受贿、串通投标案。该案中,2015年至2022年间,某环保企业负责人孔某某为承接业务,向时任某局局长行贿90万元,其行为构成单位行贿罪。为能够顺利中标某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在招投标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通过贿赂的方法与招标方串通,同时借投标资质的方式与投标方相互串通,排斥竞争对手的串通招投标,其行为构成串通投标罪。
案件起诉到法院,检察机关经过对该环保公司合规审查验收合格,建议对被告人从宽处罚。“如果我被判处实刑,公司将面临倒闭风险,企业员工及其家庭会受到较大影响。恳请法院能给我一次机会,今后我一定会守法合规经营。”孔某某说。
实地走访调研,验收合规审查情况
“要怎么判决,才能达到惩罚经济犯罪与保护企业生产经营的有效平衡?”这是承办法官一直思考的问题。
2024年4月,合议庭成员先手两次实地走访被告单位及其所属的污水处理厂,听取了涉案企业财务制度建设情况,调取了涉案企业的用工、经营、整改情况和管理规划。并数次召开法检专题座谈会进行研讨。经过检查验收,认定合规审查合格。
审慎综合考量,法院依法判处缓刑
经审理,法院认定,虽然本案公司及法定代表人为承接业务而行贿,触犯刑法,但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促进了当地就业,在技术创新、就业纳税、社会贡献上都有较为突出的表现。且本案公司主营环保相关业务,在环保行业有较为突出业绩,案涉企业合规改革不仅是对法律责任的履行,更是对社会责任的担当,对生态环境保护、维护公众健康和促进可持续发展也有重要意义。
经过专业法官会议讨论,结合本案事实、情节及认罪态度、合规整改等情况,法院决定对被告人孔某某依法适用缓刑。
最高法院院长张军提出:不能让任何一个企业仅因涉案而垮掉。通城法院革新司法理念、依法能动履职,成功办理了首宗涉案企业合规审查案件,该案是在打击经济犯罪和保护营商环境之间如何实现法益平衡所作的一次探索。对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情况进行实质性审查,将合规整改结果作为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不仅顺应了民营企业犯罪治理轻缓化的形势政策,也为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稿件来源:通城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