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市某公司以虎林市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11月1日向其送达不动产注销登记公告,未向其送达撤销申请书副本及相关材料,未收到撤销登记决定书,虎林市自然资源局撤销其权利证书过程中程序违法,应予纠正为由诉至法院。
案情复杂,处理难度较大。为妥善解决问题,虎林市人民法院落实省法院部署,积极与行政机关沟通,研讨化解方案。联动过程中,政府部门充分发挥其行政职能、积极协调,该院依据法律法规,就案件相关情况做好释法答疑。同时,办案法官耐心倾听原告诉求,开展调解、和解工作。经过不懈努力,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原告主动向法院申请撤回行政案件的起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