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你好,我已收到第一笔货款5万元,非常感谢你们对我的回访和关心!”电话那头,当事人钟某向瑞金市人民法院法官称谢道。近日,瑞金法院融合“诉源治理+执源治理”,采用“以和促调+回访促履”的办案模式,成功调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并电话督促当事人胡某履行完第一笔货款。 2023年12月,钟某与胡某签订《购销合同》,约定由钟某向胡某供应铝材,货款在铝材交付到位后一次性付清。合同签订后,钟某按约提供了相应数量的铝材,但胡某未按约支付货款。钟某经多次催收无果后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胡某支付所欠货款13万元。 瑞金法院受理该案后,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在调处过程中,胡某对拖欠货款一事无异议,但表示自己目前资金紧张,无力付清所欠货款,正在申请银行贷款,希望能多给其一些时间。可钟某觉得胡某是在拖延时间,并没有付款诚意,要求立即支付。承办法官得知双方之前有过几次买卖合作,便劝说双方以和为贵,提出了既最大限度保障钟某实现债权,又合理地给胡某筹款时间的调解方案。经过反复做调解工作,最终钟某同意胡某分批分次支付货款,双方握手言和。 结案后,为确认胡某是否按约履行支付义务,承办法官对钟某进行案后电话回访。胡某在经过法官电话催促后,按期履行了首笔5万元货款,于是出现文章开头那幕。据悉,瑞金法院高度重视实质性解纷工作,将调解和督促履行作为“诉源治理+执源治理”原则性要求,努力让每一起案件办的暖心、结的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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