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建构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着力推进法学期刊高质量发展,近日,“法学期刊在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中的作用”研讨会在深圳举行,会议由中国政法大学《政法论坛》编辑部主办,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与商事调解中心和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承办,来自学术界和实务界90余位代表进行了深入交流研讨。
开幕式由《政法论坛》主编刘艳红主持。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深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汪洪以及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小东、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院长荆林波、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与商事调解中心副理事长李磊明、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刘晓安致辞。
时建中表示,法学理论创新的关键就是要建构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而知识体系的建构离不开知识的传播,期刊作为重要的知识传播载体,在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过程中,负有培育和营造良好学术风气的重要职责。
荆林波表示,根据近七年的全球发文数据统计分析,按归因影响力算法,法学位居榜首,说明法学学科的穿透力最大。中国法学学科论文的年均增长速度高于全球,尤其是高被引文献增速较快,中国在法学学科的卓越学术产出呈现健康发展势头。在研究主题方面,聚焦适应技术发展、国际贸易、环境保护等涉及法律与社会、经济和技术的互动关系,与其他国家的研究主题存在差异化特点。
李磊明表示,法学期刊是法学研究和学术交流的重要平台,在推动法学知识创新、传承和普及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刘晓安认为,法学期刊的发展是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过程中的重要一环,更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汪洪表示,研讨会聚焦法学期刊在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中的作用,彰显了《政法论坛》在新时代立足实践发展、回应时代关切的担当。
李小东表示,推动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需要法学理论界与实务界“两轮驱动”“双向发力”。要做到扎根中国文化、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就必须加强法学理论与实践的互动。
会议主题发言环节由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孔庆江主持。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罗培新指出,建构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要作出三个判断:其一,价值高于技术。无论国外对于无人酒店、无人超市、无人出租车等新兴业态持何种规制态度,我们必须立足国情,持审慎态度,作出适当的价值判断;其二,问题重于主义。在当今中国,多设计能够切实解决企业和个人遇到的社会问题的制度规则更为急迫;其三,求同优于求异。在经贸领域,要尽量求同,特别是要对标高标准经贸规则,优化我国的制度体系。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黎宏就法学期刊如何助力建构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提出三点认识:第一,法学期刊应是我国自主法学知识的引领者,包括问题意识引领、研究方法引领、学术交流引领;第二,法学期刊应当是中国自主法学知识的传播者,如何将我国的法治经验、事实、立场,以西方人能够明白的话语说清楚,即讲好中国故事;第三,法学期刊应当是我国自主法学知识研究者的发现者和培养者,扶持有学术发展潜力和学术志向的新人脱颖而出,是学术期刊和法学编辑的重要职责之一。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陈晓景提出,面对法学学科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建议要发挥好法学期刊的“三种作用”:一是凸显中国自主知识体系建构中的学科引领作用,法学期刊要注重法学学科发展的导向和引领,成为引领法学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发展的重要平台;二是凸显服务中国新质生产力发展及重大国家战略法治保障的智库作用,法学期刊要体现服务国家战略实施,服务国家需求的作用;三是强化法学交叉人才培养的孵化器功能,应敞开怀抱拥抱对法学作出贡献的其他学科学者,接纳合作作者,成为培育法学交叉人才的孵化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陈柏峰从四个方面对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进行分析:一是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时势,中国具有建立自主性知识体系的时机和条件;二是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基础,它具有自主性的传统及古代法治文明底蕴;三是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目标特性,包括本土性、开放性和世界性以及体系性、社会科学性和可积累性;四是如何建构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应当处理好中国与世界、特殊与一般的关系,区分西方与普遍性的问题,从中国法治实践的标识性概念、话语、体制机制着手建构。
云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高巍指出,中国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必须立足于我国刑法教义学的学科属性,并在我国实定刑法基础上从自主议题、自主理论、自主方法三个方面进行构建。
本次研讨会,与会专家学者达成以下共识:第一,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时代号召,为中国法学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也表明了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建构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亟待法学共同体作出积极回应,这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学术界和司法实务界共同的历史责任和使命担当;第二,党在领导中国人民探索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的伟大实践中,积累了大量实践经验、实践智慧、实践理性,构成了法学知识体系建设最深厚的本土资源。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必须紧紧围绕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扎根中国文化、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学术期刊应引领法学理论研究聚焦到对我国法治实践进行学理提取、原理提炼、哲理提纯,从而提炼出一系列具有解释力、变革力的法学新范畴、新原理、新知识,进一步丰富充实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第三,法学期刊助力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要处理好原创性与世界性、特殊性与一般性的关系,既要深入发掘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瑰宝,也要积极应对数字经济的新机遇新挑战,发挥为时代发展指引方向,为国家治理建言献策的重要作用,不断推动高质量法学学术成果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服务国家发展大局为己任,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积极贡献;第四,法学期刊要引领法学研究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及时有效地回应新质生产力的出现和发展可能对作为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民主与法治领域带来的巨大变化,树立道路自信、理论自信,为新质生产力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更加可靠的民主与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