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生活终于恢复正常,这让我真的感受到了检察院的温度和力度。”近日,周某对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由衷地表达感激之情。
事情要从该院办理的一起民事支持起诉案件说起。
今年6月,甘井子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由于原告无法提供被告一方联系方式及送达地址,申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赡养纠纷的特殊案件。在审查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周某身患疾病,行动不便,因早年家庭成员矛盾很深,其子已经从原户籍中迁出。派出所、社区帮助周某联系其儿子,均无果。目前,由于儿子作为监护人不出面在养老院签字,导致周某无法办理养老院入住手续,生活陷入困境。周某无奈之下,欲将其儿子起诉至法院,要求儿子履行赡养义务,配合其到养老院签字办理入住手续。
鉴于诉讼期间,短时间内无法真正解决周某由于部分丧失自理能力需人照顾的迫切问题。经慎重考虑后,办案人员决定先行解决其居住及养老问题。为此,办案人走访周某所在社区工作人员及邻居,前往派出所调取了周某儿子的户籍信息,对养老机构进行实地考察,为周某初步确定适配其退休金收入情况的养老服务。在此基础上,办案人员想方设法获取到了周某儿子的有效联系方式,并主动约谈周某儿子。在多轮沟通和反复劝说下,周某儿子终于敞开心扉,向检察官表明了自己的顾虑。经检察官陪同,周某儿子对养老院养老合同条款中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研析和洽谈,其最终同意在养老院合同上签字。周某顺利住进了养老院,该起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实现诉前和解。
该案办理过程中,检察官跳出“就案办案”的思维定式,没有简单一诉了之,而是充分发挥公法检联动共同履职优势,致力于将矛盾纠纷止于萌芽、化解于诉前,维系了亲情关系,解除了养老之忧,赢得了当事人的赞誉。
检察官到社区走访,了解老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