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委办理的阿生某某案件立案已经超过3个月,现下发‘黄色’预警通知书,请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前不久,凉山州喜德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发出一份《催办函》,为米市镇纪委案件查办工作亮起“黄灯”。
为加强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处全过程监督管理、跟踪督办,切实解决久办不结、久立不决问题,喜德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处督办办法(试行)》,探索建立“蓝黄红”预警机制,对转办交办的问题线索超过20天还未确定处置方式的或立案超过2个月还未办结的,给予蓝色预警;对办理进度仍不明显或立案超过3个月未办结的,给予黄色预警,发出《催办函》;对在黄色预警规定时限内仍未办结的,给予红色预警,由分管领导约谈承办单位负责人,责令限期办结。实现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处进度科学预警、合理督办,确保案件查办规范有序、及时高效。
喜德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和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共同分析研判问题线索。(顾文雯 摄)
收到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催办函》后,米市镇纪委立即查找原因,开展集中攻坚,8天时间补充完善相关证据,加快查处进度,最终在规定时间内顺利查清办结米市镇原色普村村委会主任阿生某某违规扣留群众安全住房建设自筹资金8000元的案件,阿生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缴了8000元违纪资金。
工作机制不仅要建好,更要灵活用好。县纪委监委按照接收、研判、分办、流转、处置、督办等工作步骤对线索办理全过程实行闭环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全流程管理台账,动态跟踪线索办理情况,并通过常态督办、集中督办、重点督办和专项督办相结合的方式,推动承办单位不断提升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处质效。
“以前我们在案件线索办理时总是统筹协调不力,一些难度较大的案件线索总是最后再处置,现在实行‘蓝黄红’三种预警督办,倒逼我们落实责任,强化统筹协调、加快处置进程,有效解决了问题线索久拖不办、久办不结、案件积压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负责人说。
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先后发出蓝色、黄色预警4次(份),督促办结案件、线索22件。(作者:赵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