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不负责,得过且过,以为信息变更不及时也不是什么大事,归根结底还是自己纪律意识不强,造成了不良影响。”近日,安顺市镇宁自治县江龙镇政府残疾专干杨某某在党员大会上就违纪问题作检讨。
此前,镇宁自治县纪委监委在江龙镇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因工作人员未及时核实上报有关信息和资料审核把关不严,导致部分残疾人死亡后,江龙镇继续发放残疾人补贴,造成国家补贴资金损失,最终,杨某某受到严肃处理,超领补贴已追回。
今年3月以来,安顺市纪委监委聚焦政治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信访举报等发现的残联系统突出问题,以残联补助补贴资金拨付、项目审批及审计验收情况等为“小切口”,统筹监督力量开展专项整治。截至7月上旬,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专项整治发现问题111个,督促完成整改80个,立案28件28人,党纪政务处分11人。
为精准发现问题,市纪委监委围绕残疾人证核发和管理情况、各种补助资金发放报销情况、全市15个残疾人康复中心和托养中心项目建设情况、残疾人辅助器具采购问题等整治重点和关键环节,综合运用走访了解、个别访谈、查阅账目、实地查看等方式,深挖彻查残联系统在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
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动监督优势,统筹各县(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党风室、监督检查室、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有关人员组成专项监督检查组,对照专项整治工作清单,通过访谈残疾人,查阅项目资料,了解残疾人创业就业、康复补助、教育补助、器具采购等情况,发现一批资金发放监管不到位、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监督发现问题,采取制发纪检监察建议、工作提示函,提醒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督促责任单位抓实整改。同时,对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等问题,从严从快查处。
比如,紫云自治县纪委监委在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县残联对“阳光助残·转股分红”项目受益人员审核把关不严,导致8名受益人员在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仍获得分红问题,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同时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督促责任单位健全规范审核制度,严格审核项目受益人资质,严堵漏洞隐患。
(安顺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