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云南省澜沧县纪委监委不断加强处分决定运用,杜绝处分决定在执行中“一送了之”问题,按照宣读决定、自我检讨、党员发言的程序,督促监督单位党组织召开处分决定宣布会,进一步用好纪律处分“活案例”,将党纪处分“一张纸”变为正人正己“一面镜”和警示教育“一堂课”,增强警示教育和震慑效果。
“我们将具有典型性、普遍性的违纪违法案件纪律处分决定宣布的范围扩大到案发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切实破除干部‘看客’心态。”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
澜沧县纪委监委坚持将处分执行与警示教育相结合,选取身边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打出以案释纪、以案说法、以案施教系列“组合拳”,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紧密结合监督单位(部门)的工作性质、行业特点等,有针对性开展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
为深化以案促改,做深做实做细“后半篇文章”,该县纪委监委深入剖析违纪违法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分析原因,推动相关单位(部门)从干部管理和制度建设上下功夫,查漏洞、补短板、抓整改,标本兼治,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云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于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