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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

发布时间:2024-07-20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必须始终做到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队伍要建强、干部要过硬,必须抓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干部监督工作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部门负责人直接监管责任、干部监督机构监督专责,深化“五责”协同,做到同向发力、同频共振,不断提升干部监督质效。

  落实主体责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对干部监督工作负主体责任,支持和保障干部监督机构履行职责。纪委常委会要加强对干部监督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坚决扛牢主体责任,每年定期研究干部监督工作,听取工作情况汇报。优化干部监督机构设置,选优配强干部监督队伍,实现干部优进优出、专岗专责,为干部监督机构正确履职创造条件,以落实主体责任示范带动其他责任一贯到底。

  抓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是干部监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知其责、明其职、尽其力,时刻把责任扛在肩、放在心、抓在手,带头抓班子、带队伍,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强化对班子成员和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的管理监督,督促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对“关键少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对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绝不“护犊子”,不怕“亮家丑”,通过“一把手”带头示范,形成干部监督“头雁效应”。

  扛实“一岗双责”。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分管领域、部门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把行为管理与思想管理统一起来,把工作圈管理与社交圈管理衔接起来,把“八小时内”管理与“八小时外”管理贯通起来,经常性与干部谈心谈话,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敢于唱“黑脸”,及时教育帮助、及时止损挽损,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

  压实直接监管责任。进一步压实纪检监察机关各部门、各派驻机构负责人履行本部门(机构)干部监督工作直接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督促加强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经常性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谈心谈话、关爱家访等,督促本部门干部履职尽责、遵规守纪,通过抓“关键少数”示范带动“绝大多数”,构建覆盖广、触角灵、质效高的干部监督工作格局。

  做实监督专责。《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干部监督机构专职专责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干部监督机构要充分发挥干部监督专责作用,聚集“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采取常态化纪律作风督查、明察暗访、“上下联动”监督、聘请阳光监督员、特约监察员监督等方式,做实干部日常监督,防范化解风险。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坚持刀刃向内,敢于自剜腐肉,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及时清除害群之马。同时,做实干部澄清正名和跟踪回访工作,旗帜鲜明为敢担当善作为干部撑腰鼓劲。(陈开国 作者系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主任)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yunlingyaowen_0717/1305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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