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400多万的执行案件成功和解,为邵阳县法院执行局点赞!”近日,邵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331万案款成功履行到位,申请执行人的委托代理人激动地发了一条朋友圈。 原告某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了某油茶公司的发包项目,约定由该建设公司负责施工建设,项目完成后,被告尚欠原告9005313.68元。无奈之下,原告只能诉至邵阳县法院。该案经邵阳县法院依法判决,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及资金占用费9005313.68元。但判决生效后,油茶公司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导致建设工程集团经营困难,原告只好向邵阳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查封、冻结或者纳入失信黑名单,当事人债权虽然兑现了,但对被执行企业后续的生产经营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也可能会对双方公司造成两败俱伤的局面。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前往企业与当事人见面沟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达成了和解,约定油茶公司分期履行付款义务,同时支付了部分案款。 但后续油茶公司未及时按和解协议履行支付义务,无奈之下,建设工程集团只能再次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在恢复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将双方当事人约至邵阳县法院进行调解。因双方意见未达成一致,原本约定好的协商时间多次延迟,但执行法官坚持不懈,积极从中磋商,为双方搭起了沟通的“桥梁”。 一方面,执行法官与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分析利弊,告知茶油公司还款承诺及该企业目前生产经营存在的困难,如果强制执行,不仅会损害双方的合作关系,失去优秀的合作伙伴,也不利于收回执行案款;另一方面,又与油茶公司释法明理,讲明了诚信经营的重要性,并将对方愿意同意分期付款的方案告知了油茶公司。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耐心沟通、多次劝调下,双方同意调解方案,油茶公司分期向建设工程集团支付所欠案款。执行法官又趁热打铁,与油茶公司代理人联系,督促其克服困难,按时付款。目前,剩余案款331万元全部履行到位。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企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执行涉企纠纷案件时,邵阳县法院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把“末端执”转变为“源头治”,不断做深做实执源治理,以“如我在诉”的司法情怀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
原文链接:https://www.hnzf.gov.cn/content/646841/52/141144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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