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7月16日讯(通讯员 张倩)近日,耒阳法院余庆法庭启用“法官+湾村明白人”治理模式成功调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蔡某通过“闲鱼”APP从黄某处购买电子礼品卡,下单付款2100元,并按照黄某的要求确认收货后,黄某却未如约发货,蔡某通过平台获知黄某身份信息后与黄某取得联系,黄某退还700元后拒不退还剩余款项,蔡某多次催讨未果,怒而起诉黄某,要求黄某退还剩余款项,并支付三倍赔偿。 案件受理后,因原告蔡某系外省人,申请线上开庭,该案的承办法官考虑该案标的小,原告从外省来耒开庭势必增加开支,造成原告与被告的对立情绪加剧,不利于化解矛盾纠纷,遂同意了蔡某云上法庭开庭的申请,但被告黄某却未到庭。庭后,承办法官在查明案件事实的情况下没有简单的缺席判决,而是考虑被告黄某系未成年人,案件判决后会对其未来生活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决定下村邀约当地“湾村明白人”黄长富以及村干部参与该案的调解。 承办法官从村干部处了解到黄某父母均在外省务工,黄某虽未成年,但已外出务工的情况后,便向村主任和“湾村明白人”说明了来意,并解释了法院判决和被告主动履行的不同法律后果,于是,村主任拨通了黄某父亲的电话,承办法官将该案的基本情况告知了黄某父亲,从法院判决对其子未来生活以及个人成长的影响入手,让被告父亲清楚该案调解的意义,并释明不主动退款可能发生的法律后果。同时,再三跟被告父亲强调,监护人应当加强对未成年孩子的法治教育,引导孩子在法律的框架内从事民事行为,避免孩子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孩子还小,不要让他误入歧途!”“法官说得对,平时是我管教的太少了,谢谢法官们对他的关心和帮助,这件事过后,我会好好教育他的。”在承办法官和“湾村明白人”共同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后,黄某父亲表示愿意帮黄某退还原告相应款项,并立即转款村主任委托付款。随后,承办法官又通过电话与原告蔡某反复沟通,最终,原告放弃赔偿要求,接受了法院的调解意见,接收退款后主动撤诉,至此,该案圆满调解。 下一步,耒阳法院将继续坚持调解优先,积极发挥“法官+湾村明白人”治理模式的效用,优质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提升基层法庭治理水平,努力争创一批“枫桥式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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