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道交事故当事人多赢共赢
——福清法院宏路法庭探索执源治理“优解”路径
□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陈诚
随着社会发展,道路交通事故日益增多,由此引发的纠纷也随之上升。交通事故判决不履行怎么办?如何在源头上优化执行难题,妥善解决纠纷,实现道交事故当事人双赢多赢共赢?
福清法院宏路法庭作为专门管辖福清市内所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案件及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专业审判庭,近年来,宏路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试行“审执一体”专业化工作机制,由法庭直接立案执行生效裁判,在执源治理方面“破堵点”、精准发力,实现道交纠纷治理从“分散式”向“一站式”转型,并在法治轨道上及时有效化解,助力路畅人安。
机制推行至今,道路交通案件判后申请执行率由19.8%下降至10.8%,执行到位金额由508.01万元上升至712.91万元,同比提升40.3%。
多元调处中心
吹响道交纠纷执源治理“集结号”
执源治理是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强制进入执行阶段的案件数量,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何从源头上做好道交执行工作?宏路法庭在探索“审执一体”之初就明确思路,必须依托党委政府,改变单兵作战模式,将道交执行工作融入交通安全社会治理的大格局之中。
2021年9月,宏路法庭向福清市委政法委专题报告要求建立交通事故纠纷化解联席会议,协调市公安局、司法局、银保监组等部门,共同入驻福清市道路交通损害赔偿多元调处中心(以下简称多元调处中心),并通过制作道交月报,定期向福清市道安办通报道交执源治理,形成法庭主办,多部门参与道交执行的联动机制。
联动工作就是联动治理,联动治理就是共同受益。宏路法庭推行多方共治的执行格局以来,不仅当事人获得感提升,参与部门也实现增效减负。
“在执行前端设置调解程序,可以发挥相关单位各自工作职能优势,实现道交纠纷解纷领域的全方位、全链条对接,对道交纠纷做到‘快处、快调、快赔、快结’,构建源头疏导、多元化解、综合治理的新格局。”福清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说。
减少执行立案“进口”
增加源头化解“出口”
执源治理的源头是诉源治理。如何有效降低道交案件申请执行比例,促进当事人主动履行,从而有效提升执源治理成效?宏路法庭将发力点放在道交纠纷形成的第一关口上,以增调促减执。
“做好执源治理并不是仅被动等待案件判完再去执行,而是在源头上就减少执行案件成量,全力保护道交事故当事人合法权益,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宏路法庭相关负责人说,法庭牵头在交警大队一楼大厅重构调处中心并派驻专业团队管理,协调人民调解员、行政调解员、保险行业工作人员、律师10余名人员驻点调处中心,清单式调解并跟进履行情况。
在多方共建施力下,2022年至今,多元调处中心已成功调解1373件,自动履行1360件,自动履行率99%,个案平均用时9.6天,实现大多数道交案件在成讼前当事人权益就已落实到位。
答疑化心结
审执互动促履行
审理是执行的“前奏曲”,如何谱好“前奏曲”,为后半场的执行打好底,宏路法庭则通过加强释法说理,稳定诉讼预期,促进判后自动履行。
“法院生效裁判主动执行率较低的原因在于,尽管法院判了,但是当事人对判决不认可的现象比较普遍。而道交案件相较于其他民事案件,在赔偿项目的计算上有可供参照的较为明确的标准。”宏路法庭相关负责人说,宏路法庭抓住案件类型特点,通过“强说理、稳预期”,努力让当事人主动认可法院判决。对于进入审理中的案件,法庭组成“1+1+1”(法官+助理+书记员)答疑团队,即每个案件的当事人从立案开始,均可向答疑团队成员咨询诉讼事项,保证“来访有人接,联系有人回,提问有人答”。
同时,宏路法庭还用好“执行保全﹢督促”机制,引导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2021年至今共裁定保全与先予执行共22件298万元,为法律文书顺利执行奠定基础。此外,针对诉后执行困难的案件,积极引入保险公司执行保险救助和人大代表专项基金救助,2018年以来为78名特困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187.8万元。
做好执源治理,就是要切实将当事人的担心转化为工作的落脚点,以“如我在诉”意识,做好执行工作,避免当事人的权益在法院“程序空转”,真正为当事人兑现“真金白银”。下一步,福清法院宏路法庭将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以能动司法理念深入推进“诉源+执源”双治理模式,源头上优化执行难题,助推道交纠纷实质性化解。
责任编辑:林少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