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举办以“同堂培训聚共识合力共治促发展”为主题的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业务培训及诉源治理经验交流工作会议,以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召开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总对总”工作推进会精神。
会上,沈阳中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程慧传达了上级会议精神,副庭长石瑷丹就劳动争议典型案件的审判思路和法律适用问题为全体与会人员授课,和平区人民法院、皇姑区人民法院、大东区人民法院分别就诉源治理、提质增效等工作作经验交流。同时,与会各方就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统一裁判尺度等方面进行深入沟通。
沈阳市人社局调解仲裁处处长王玉忠表示,本次培训统一了市区仲裁院与两级法院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将有效提升劳动争议案件裁审质量,依法妥善化解劳动争议纠纷,为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法治保障。
近年来,民五庭针对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一裁两审”的程序特点,积极探究和把握裁审衔接工作规律,逐步建立健全裁审受理范围一致、裁审标准统一、裁审程序有效衔接的新规则新制度。
民五庭先后搭建了与人社局、总工会、工商联的会商平台,构建诉内外相结合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动劳资纠纷共建共治共享体系建设,拟定了裁审衔接“20条意见”,对沈阳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中发现的部分共性问题统一了法律适用标准。
同时,民五庭整理并发布了两期包括10大类19个方面问题的劳动人事争议类案裁判指引,为全市法院审理劳动人事争议类案、统一裁判尺度提供了依据和参考。